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庆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18-07-04  作者:李立峰 蒲昌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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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工资红包等形式笼络团伙人员

重庆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蒲昌迅)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被告人唐某、李某等14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依法提起公诉,另有1人作微罪不起诉处理。据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底至2017年初,唐某、李某通过开设赌场发放工资、发红包、提供食宿娱乐消费等手段,先后笼络、纠集陈某等人,在重庆市大足区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唐某、李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该地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10月12日,大足区公安局以唐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移送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同年11月3日转至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该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重庆第一例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程度高。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办理此案高度重视,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专案组。在重庆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专案组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完善证据体系,对案件的定性多次讨论,最终对这一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唐某等14人提起公诉,对1人作微罪不起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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