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光荣与梦想 走进100个基层院|辽宁丹东振兴区:将控申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
时间:2018-06-22  作者:崔晓丽 胡卫卫 于洪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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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控申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

——走进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

1991年10月27日,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干警参加法律咨询一条街活动,时任检察长孙泽兴(右二)解答群众咨询。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8月

●现任检察长:李琦(第8任)

●干警人数:员额检察官19人,检察辅助人员25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

●最高荣誉:2013年、2015年先后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本报讯(见习记者崔晓丽 通讯员胡卫卫 于洪军)5月的丹东,太阳格外耀眼。

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记者参加了一场控申工作座谈会,检察官娓娓道来的工作变化和亲民爱民的态度决心,听着格外暖心。

“以前来了上访群众,工作人员先是微笑着递给对方一杯水,然后再询问有哪些诉求。接着,就在院里来回跑,帮他们去各部门询问之后再进行反馈。”说话的是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张亚君。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老接待员”,她将以前的信访工作归结为“一个微笑、一杯水、一声问候”。

随着社会的发展,矛盾的复杂化,仅仅注重接访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张亚君向记者回忆起一件她印象深刻的案件。上访人田淑琴反映,1998年的某天,她和丈夫邢军从外面办事回来,看到邻居刘某和儿子正在楼下打架,邢军上前阻拦,结果受轻伤,丧失工作能力。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刘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因当时劝架的人太多,现场混乱,究竟是谁造成的伤害难以认定,检察院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

在田淑琴看来,丈夫是做好事受的伤,且后果严重,刘某为什么不承担责任?公安机关是否涉嫌徇私枉法?带着这种困惑与不满,田淑琴开始在多个部门上访。张亚君接访田淑琴时,案件已经过去了将近十年。张亚君说,当时田淑琴每周来访两三次,都是情绪很激动:“不要再说什么耐心等待的话了,我要的就是一个处理结果、一个正义的回应!”

从2003年开始,检察机关开始实行首办责任制,要求各级检察院对管辖的信访事项,按内部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归口办理,将信访事项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田淑琴找到我们院时,由于公诉科原承办人已经调离,院领导要求控申部门作为首办业务部门接待。我作为首办责任人,除了安抚她的情绪,也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部门将案卷调来研究。”张亚君说,通过调查发现,由于案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加上当时现场混乱,已经没有再做进一步侦查取证的条件了。

虽然没有再侦查的可能,但是邢军是当年案件的被害人是事实,张亚君认为如果这个矛盾不能化解,田淑琴的心结恐怕难以打开。考虑到田淑琴家庭困难,除了继续做好释法解惑工作外,振兴区检察院还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和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为她申请了司法救助。最终,矛盾在检察院得以化解,结束了田淑琴的十年上访之路。

记者打电话进行采访时,田淑琴说:“检察院打开了我的心结……我丈夫作为被害人,通过检察院得到了司法救助。”

曾经担任过控申科科长的叶春娜,说起了她曾经接待过的一件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件上访案。一对老夫妇的子女因院墙问题与某公园管理处人员产生纠纷,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是老人认为孩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遂到检察院上访。

那段时间,叶春娜带领控申部门的同事经常在老人家里和检察院之间往返,针对公园和宅基地界限、对处理问题不满时应该怎么办等问题对上访人进行释理说法。后来,公诉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给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两位老人拉着叶春娜的手说:“感谢检察院能够把我们的事情放在心上!”

为了化解信访人的怨气,每次接访都倾注了检察官的温情。2013年至今,振兴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接受群众来信来访778件972人,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

从以前重在安抚信访人情绪,到现在在检务大厅配备心理咨询师、信访听证室、检察长接待室等,把信访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振兴区检察院的变化,体现的是对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满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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