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检察瞬间|查办假冒商标案
时间:2018-06-19  作者:王猛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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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25日,时任河北省献县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科科长陈秀凯带领科室人员查办周青海江苏仪征厂假冒商标案,共没收假冒商标8麻袋,没收非法所得5.7万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需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外部环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993年7月2日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开始施行《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决定》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刑法作了极为重要的修改和补充,是我国“打假治劣”的重要刑事立法。

为促进《决定》的贯彻执行,切实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993年,献县检察院对假冒商标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检察长亲自挂帅,积极查办了一大批案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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