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榜样|窦立博:我想要更优秀一些
时间:2018-06-06  作者:简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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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简洁)小满,正午的北京骄阳似火。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窦立博刚从该市高级法院观摩庭审回来,脸颊冒着细汗。他告诉记者,虽然庭审有诸多不确定性,但公诉人永远竭尽全力,力求一切尽在掌握,所以旁听庭审是向前辈学习的绝佳机会。

学习,是窦立博最喜欢提的一个词语,因为这是通往优秀公诉人的唯一出路。

理工男的“公诉梦”

1985年,窦立博出生在东北一个普通工薪家庭。读大学时,他选择了“测控技术与精密仪器”专业,成了一名理工男。

“但是我一直特别向往与法律有关的职业,尤其是公诉人。感觉在电脑前画PLC电路板并不适合我。”采访过程中,窦立博带着东北人特有的风趣。研究生阶段,他转到了法律专业。

“85后”成长的过程,正是香港TVB剧大火的时候,窦立博告诉记者,自己尤其爱看律政剧。不仅看,还爱琢磨。嫌疑人的犯罪心态、出庭大状(大律师)如何抓住小细节和关键证人进行突破……“犯罪手段高,办案手段更高”,窦立博的语气满溢出对这种法律与犯罪交锋的痴迷。

这种激情,也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他办案。

在办理一起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案件时,嫌疑人拒不承认自己有追逐竞驶行为。于是窦立博和同事带着执法记录仪去案发现场,和周围卖干果的小摊贩“唠嗑”。在交谈过程中,小摊贩证明,确实看见当时有一辆车在速度极快地追逐另一辆车,案件由此峰回路转。“这不就是TVB剧里面的经典桥段吗?”窦立博眼睛里露出小男孩终于得到自己心爱汽车模型般的开心与满足。

他告诉记者,司法办案工作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这种“不确定性”。比如上街前你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关键证人、获得有力证据,庭审前你也不知道和辩护律师会发生怎样的激烈辩论。检察官要做的,是一遍遍地查找细节、审查证据,确保指控犯罪的使命得以顺利完成。

在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以来,“你是哪个办案组的?”逐渐成为公诉部门干警常见的打招呼用语,而加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办案组,成为了窦立博的“志愿”。

“我现在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出色公诉人。”窦立博说。而在最近,他刚刚被评为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

办案如烹小鲜

通州区梨园镇某小区的一个房间内,落满灰尘的地上堆放着两个大洗脸盆,里面密密麻麻地泡着剃须刀片。售卖假冒某著名品牌剃须刀的嫌疑人,往洗脸盆里倒进普通洗涤剂,就完成了所谓的“消毒程序”。

“你知道这些刀片哪儿来的吗?都是收来的二手刀片。这样卖出去,侵害的难道仅仅是企业的商标权吗?老百姓的人身安全也同样受到威胁。”说这些话的时候,窦立博有些激动地用指节敲打着桌子。他告诉记者,嫌疑人在多家电商平台都已经成为销售冠军,仅查扣的假冒产品就价值40多万元。根据电商平台数据显示,还有更多的假冒产品已经流入消费者手中。

这起售卖假冒某著名品牌剃须刀的案件,是他办理的第一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我办理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都要联系到知识产权人。”窦立博觉得,和受侵害的知识产权人进行当面沟通非常有必要,检察官能够获悉对方还有什么需求,对方也能够为案件办理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因此对检察院的工作认可度更高。

2016年,窦立博的妻子怀孕了,厨房就由他“掌勺”。在学习烹饪的过程中,他深刻感受到万事万物均有联系,不仅治大国如烹小鲜,办案也是如此。证据审查就像是准备食材,证据分析就像加工食材,理论分析就像放入配料。办理那起售卖假冒某著名品牌剃须刀的案件时,他一方面细致审查证据,保证指控犯罪有力,一方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通过电商平台数据、物流信息等证据查明上下游犯罪,力求打击整个黑色犯罪链条。

做得更多一点

2016年9月,窦立博在自己的个人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第一篇文章《检察官眼中的检察事》。这个名为“小窦出马”的公众号对自己的定位是:针对刑事案件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针对法治进程中的热点事件进行陈述和评说,针对自己工作中的感想进行记录和抒怀。

窦立博一直保持着每天早上5点起床的生活习惯,起来后到上班前这段时间,就看法律类的书籍,然后每天写一篇心得或总结,在周末的时候形成一篇文章在公众号上推送。除了笔耕不辍地在个人公号上传播法治正能量外,窦立博还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的常客,作为检察官为公众以案释法。

窦立博说,他每次在电视台做普法节目的时候,妻子单位的同事都会特别赞许,“这也是对检察官这个职业的肯定”。司法办案也好,以案释法也好,检察官的工作并不局限于惩治犯罪,更在于为合法的利益保驾护航。

“所以,我想要做得更多一点,让自己更优秀一些。”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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