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山西怀仁:“李氏民宅”旧貌换新颜
时间:2018-05-18  作者:郭洪平 朱德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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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洪平 通讯员朱德强)走进山西省怀仁县何家堡乡磨道河村,一处醒目的古建筑映入眼帘。昔日破败漏雨、杂草丛生的“李氏民宅”如今换了新颜:院内种上了花草,“影壁”也进行了加固处理。这些变化源于怀仁县检察院启动保护古宅公益诉讼程序。

今年春季,怀仁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文物管理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主干河流保护”专项检察活动。特别是在文物管理保护方面,考虑到怀仁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辖区遗存一大批珍贵文物,检察人员仔细翻阅县志、地方志查找文物印记,认真查阅县文旅局档案掌握基本情况,深入乡村、坊间走访调查。发现现存“李氏民宅”为清代民居,始建于清道光年间。为典型的北方民居格局,有近两百年的历史,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为研究清代北方民居提供了实物遗存,先后被怀仁县政府、朔州市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年久失修,局部漏雨,使椽梁遭到了雨水冲刷,影响了宅子的整体历史价值。

鉴于该县文旅局下设的文物管理所对“李氏民宅”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对于“李氏民宅”已发生的漏雨损害未及时修缮保护,使文物处于持续受损状态,侵害了国家利益。怀仁县检察院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向该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即采取措施,修缮“李氏民宅”,解决民宅的漏雨等问题。

检察建议发出后,怀仁县检察院跟踪问效,多次与该县文旅局沟通并督促,该县文旅局采纳检察建议,安排专项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对“李氏民宅”进行了修缮。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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