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现场|从争执到和解
时间:2018-04-19  作者:孟红梅 徐健 张然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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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口就是几十万,要价那么高,我可赔不起。再说了,你凭啥让我赔那么多?有啥依据?”

“先不说赔偿多少,就说你打不打算赔吧?”

“赔!咋不赔?不管咋说,是咱把人打伤了。”

“只要事情能说过去就中。俺不吃亏,也绝不坑人。”

……

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这番对话,检察官开口了:“这么说,你们都有和解的意愿。那咱就依据法律,往和解这方面说。毕竟孩子们都小,咱得为他们以后的路多考虑考虑。”

近日,一场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听证会,在河南省沈丘县检察院举行。参会的不仅有这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有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律师(分别担任双方辩护人)。

今年3月,年仅16岁的赵某与同是未成年人的郑某先是发生言语争执,后发生肢体冲突。赵某觉得自己吃了亏,随后持菜刀将郑某砍伤。经法医鉴定,郑某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公安机关联系双方家长进行调解,但因赵某的父亲认为赔偿数额太高,调解未果。4月2日,案件移送到沈丘县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夏磊并未简单地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了事,而是多次联系双方法定代理人了解情况。原来,双方都有和解意向,只是就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于是,该院研究决定让律师介入,由律师提出有法律依据的赔偿建议。

果然,听证会现场,通过各方发表意见、出示相关证明、协商等程序,最终顺利达成了刑事和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赵某的父亲愿意支付10万元医疗费,而郑某家对赵某表示谅解,同意对其从轻处理。当日,该院对赵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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