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重庆启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时间:2018-04-11  作者:李立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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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四大领域进行监督 制定四项配套保障制度

重庆启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于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该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四个扎实”要求,聚焦重庆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力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服务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了突出“保护长江母亲河”就是最大公益的特点,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办法人或个人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重点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重点对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等四大领域进行监督。该市检察机关将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强化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及时发现纠正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集中摸排一批有导向、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出一批有质量、有实效的诉前检察建议,起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庆市检察院制定了四项配套保障制度。一是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组建由检察官指挥、技术人员参与、司法警察协助的专业办案团队。三是加强与公安、环保、水务、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衔接制度,形成外部监督合力。四是初步建立三级院联动的“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三统一”制度,建立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月通报制度和检察官分片定员指导制度,强化公益诉讼一体化机制。

会上,重庆市检察机关交出一份“成绩单”:自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该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0件,立案227件,诉前程序中发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56件,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6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件。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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