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亮点|江苏南京雨花台: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连续两年获“优评”
时间:2018-03-30  作者:崔洁 雒呈瑞 章韵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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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齐下”办出精品案

南京雨花台: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连续两年获“优评”

本报讯(记者崔洁 通讯员雒呈瑞 章韵健)近日,在最高检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2017年度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262个候选案件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据悉,这是雨花台区检察院继2016年办理的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后,连续第二年在这一工作领域取得较高荣誉。

据介绍,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雨花台区检察院通过“重点案件主要领导直接审查,依托智能系统辅助筛案,运用远程视频信息手段公开审查”等方式“三管齐下”,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批准逮捕并羁押,作为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为了保证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规范、准确,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晓帆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对王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听证审查。在听取公安机关承办人、公诉部门承办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对王某是否具有继续羁押必要性所发表的意见后,韩晓帆对王某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最终,王某被取保候审。

2017年5月4日,雨花台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举行了史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审查活动。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到现场,而是在看守所内通过视频全程参与公开审查活动,这在南京市检察系统内还是首次。运用远程视频听证,让犯罪嫌疑人直接参与听证过程,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辩护权,提升了审查活动的公正性。

据悉,在江苏省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雨花台区检察院积极运用该系统智能筛选功能,获取羁押必要性案件案源信息及评估辅助建议,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更加高效地进行。近两年来,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近60件,建议采纳率超过95%,既保证了案件诉讼效率,也体现了人权保障的司法理念。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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