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采风]高科技,燃了我的小时代
时间:2018-03-2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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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燃了我的小时代

“千里眼”助力撕掉“牛皮癣”

今年春节,我在家人面前秀了自己去年拿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这又让我不禁想起第一次使用无人机取证时的情形。

在义乌市上溪镇,有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岩口水库,它同时也是水资源紧缺的义乌市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1996年,义乌市某公司获准在岩口水库开发经营度假区。1999年,该公司在依法批准的用地基础上侵占沿湖的二级保护区内土地1.3万余平方米,建成舞厅、饭店等设施,并占用林地、农用地建设小木屋,又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内非法占地950余平方米建成多层楼房等设施,还以长期租赁非法获利的形式将其无权使用的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建造沿湖别墅。这些非法建筑成为牢牢粘贴在义乌珍贵的水资源保护区长达17年之久的“牛皮癣”。

2017年10月,我院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在民行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过全程介入、专项调查、实地勘查,基本查明了该公司违法占用土地的事实,随后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为了进一步夯实证据,充分了解岩口水库被侵占的全面立体情况,我院决定使用无人机进行调查取证。2017年12月11日上午,两架无人机正式开始了“首秀”。我负责操作其中的一架,虽然之前有过训练,但由于是在湖面飞行,心中还是不免有些忐忑,生怕会操作失误而导致“炸机”。安装、启动、操作摇杆,机翼高速旋转,无人机快速升空。我先让无人机爬升至合适高度,又让它沿水库上空缓慢飞行,通过无人机上配备的高清摄像头对沿水库而建的非法建筑进行空中高清航拍锁定证据,并通过4G传输系统将图像实时传送至我院远程指挥中心,远程指挥中心则通过配备的单兵执法仪进行实时指挥监控。在经过两次更换电池飞行后,无人机共拍摄了高清照片近100张,高清视频7段,进一步固定了该公司的违法事实,“首秀”圆满成功。经我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12月下旬,上万平方米违建被强有力拆除。

现在,无人机已经成为我院工作的“千里眼”,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方面如虎添翼,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17年12月下旬以来,两架无人机先后起飞24架次,通过远程指挥航拍,对非法建筑、水资源环境、林地矿山进行空中勘查,已完成空中取证拍摄照片350张,拍摄高清视频56段,并助力在2018年开年后第一个星期就成功对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件。而我,在感受着操纵无人机快乐的同时,更期待“检察+高科技”精彩不断,高潮永续。

(口述: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张代磊)

小软件运算大数据

和往常一样,一上班,我就打开了电脑。看着电脑桌面上依次排开的“access”“excel”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三个软件,我心中不免有点暗自得意,没想到文科出身、还是科技绝缘体的我,竟掌握了时下最前沿的新技术——大数据分析。

两年前,干了8年公诉工作的我被院领导委以重任,担任新成立的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当时,刚诞生的案管办职能更偏向“后勤服务型”,它涵盖了案件收发、查询接待等多项职能,但让我甘心离开公诉席的,是其中那项能将我的法律信仰之心从原本经手的单一案件,覆盖到全院案件的案件质量监督职能。

踌躇满志的我兴冲冲地打开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和N个电话求助,我彻底傻眼了。这软件对于案件质量监督最重要的流程监控手段,只设置了办案期限超期预警,其他问题只能通过打开逐个案件的逐个案卡一层层查询。

这该怎么办?作为年均案件量在4500件以上的基层院,逐一点开案件发现办案不规范问题,无异于大海捞针!更紧迫的是,当时法律文书公开量不达标,急需案管部门找出未公开的文书督促承办人及时公开。这要求我们从提起公诉的3200件案件中一一找出未公开文书的案件。

部门里的90后小伙子撸起袖子对我说:“主任,不就是3200件案件嘛,咱们案管人多力量大,每人分个四百件一个个比对,不出三天就能搞定。”小伙子的干劲值得肯定,但现在都21世纪了,怎么能还依靠人海战术呢?

正要作出全员加班加点的决定时,我得知了Office旗下的Access软件具有数据比对功能,即通过“查找不匹配项”功能将两份excel表格内容中的同一项内容进行比对,筛选出不一致的内容。在大量教程、视频的指导下,经过几天的努力,我们终于研究出了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出判决生效案件列表和已公开案件列表,导入Access软件进行比对,一键筛选出已判决生效却未公开法律文书的案件清单。真是太神奇了!前后只要十几分钟就能完成全部门几天的工作。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对员额制检察官司法办案的有效监督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成为新时代案管大数据分析的主战场。我们将诉讼权利保障、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判决书审查、案卡填录等多项内容纳入数据比对分析,扩大了流程监控的广度和精准度。同时,每月定期通报监控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使业务部门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如2017年第二季度的不规范问题从上季度的925项下降为215项。想不到,小小的一个软件竟就有这么大的作用。

随着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充分运用,我院案件管理部不仅实现了对每年4500余件案件关键节点的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和预警,还建立了“日巡、周访、月报”的督促整改体系,开展不规范行为专项检查,推动案件管理工作从“后勤服务型”向“业务管理型”转型升级,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口述: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黄良宇)

实验室里的黑科技

“我的案子人像同一性对比有结果吗?”

“这是技术报告,你看一下。”

“确实有用!好,可以批捕了!”

看着承办人拿着报告走出了实验室,我松了一口气,时间已是晚上8点,这是本月第三个图像处理技术协助案件,现在我院的检察官一旦遇到较为疑难复杂的案子,往往想到的就是去电子数据实验室。

时间追溯到2014年,随着央视3·15晚会的曝光,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件浮出水面。但案件的办理并不顺利,由于多名嫌疑人口供发生变化,这起媒体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面临着证据不足的风险。关键时刻,承办人来到实验室向我们求助,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又是食品安全问题,我们一刻也不敢懈怠,迅速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提取了嫌疑人电脑里用来沟通篡改质检单据的聊天记录、假冒仿造的质检单据等客观性证据,最终案件顺利起诉。此后,我们通过侦查实验还原涉案P2P平台,通过数据碰撞搭建犯罪团伙结构组织,通过分析搜索寻找追捕追诉线索,并在全省率先开展模糊图像清晰化、人像同一性比对等图像处理技术协助。2015年至今,实验室已累计为各业务部门提供技术协助437次,我们出具并提交法院的电子证据采信率高达100%。

近几年,我院刑检部门人均办案量已达200多件,实验室里也愈发忙碌起来。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我常常陷入沉思,检察技术如何为办案部门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

2016年,我院成为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试点院,改变了传统的边讯问边手工输入模式。也是在那一年,在一次全省技术科长培训过程中,我偶然接触到了北京一家公司的智慧辅助办案系统雏形,突然意识到这就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办案最好的结合点。技术的生命力在于立足业务,只有技术和业务深度融合,才能碰撞出1+1>2的效果。回到单位,我们马不停蹄地开始落实这个想法,成立了“技术+公诉”的5人研发小组,在无数次面红耳赤的“争吵”和深入研究探讨后,智慧公诉辅助系统终于成功上线。

现在,智慧公诉辅助系统在办理简单的危险驾驶、盗窃等案件方面大显身手,包括审结报告在内,所有文书都能一键生成。没有了大量简单案件的牵绊,检察官们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上。系统在全省推广后,短短四个月就已辅助办理了2607件案件。

当然,这还只是很小的第一步,受到阿尔法狗的启发,我们正在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的算法,预测同类案件的发生概率、增长趋势等,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实验室里将拥有更多的“黑科技”。

(口述: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 徐衍)

得益于高科技

“肉鸡”?它可不是蹲在鸡窝里等着喂食的胖鸡,而是互联网领域一种形象的说法,也称傀儡机,通常被黑客用作DDOS攻击的机器。前不久,我就碰到了这样一个让我头痛的“肉鸡”案。幸运的是,我有高科技帮助,5天就搞定这个复杂疑难案。

那天是周五,一大早就来了一个案子,厚厚的几大本案卷,封皮上写着罪名“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报捕意见书中写道:“犯罪嫌疑人刘某租用境外云服务器、攻击流量及前端站点源程序、数据库模板,经修改后部署在境外云服务器上,架设用于DDOS攻击的前端站点,并制作手机端应用程序……”晕,这说的都是啥?一大串问号涌现在我脑海里。

周五收到案子,过了一个周末就只剩下5个工作日,提审是碰到的第一个“拦路虎”。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了解的东西还很多。于是,我想到了我们院开通的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周一上午,在掌握了案卷的情况后,我便和同事开始提审,一端架设在院内的远程提讯室,一端架设在看守所,我足不出户坐在远程提讯室便完成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原来,犯罪嫌疑人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将自己的计算机假扮成被攻击对象向众多计算机发送请求,使得大量信息反馈给被攻击对象,从而导致被攻击对象瘫痪,属于DDOS攻击的升级版。

为了增强感性认识,我又来到我院的电子数据实验室。技术部同事按照案情,为我们模拟了DDOS攻击的全过程,使得我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有了更加清晰的感知。在办案中,我发现向犯罪嫌疑人购买攻击服务的名单和攻击记录还未调取,经与公安机关沟通,利用远程电子证据勘查手段,侦捕联手,侦查人员第二天便把所需证据送到我手中。

可又一个“拦路虎”出现了,如何定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是NTP反射放大攻击方式,不同于以往的控制傀儡机的传统攻击方式,公安机关的报捕罪名似乎不妥。可应该定什么罪名?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我猛然想起“智慧侦监辅助办案系统”里面有个“专家库”,库里有与我院签约的包括阿里巴巴安全部高管在内的各行专家,可以为我们答疑解惑。我联系上了其中一位技术专家,他向我耐心介绍了网络攻击的发展历史、攻击手段等,让我脑洞大开:本案中的NTP反射放大攻击方式定性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更为合适。

接下来,我进入到院里的智慧侦监辅助办案系统,通过与“政法一体化”平台的衔接,公安机关制作的笔录等电子卷宗都已经共享到这里,我只需要复制粘贴就可以完成阅卷笔录的制作。对于部分没有电子版的手写笔录,我又用讯飞语音录入系统,只要对着话筒把笔录念一遍,文字内容跃然屏幕。

得益于高科技,5个工作日内,我院依法对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口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陈萍)

“智慧+监督”

今年2月25日,我打开一款由司法行政机关研发的主要用于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天候监管的司法通APP软件,用检察端口进行登录,对辖内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发现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司法所有两名服刑人员存在“异常情况”。其中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形迹可疑”,其虽有请假记录,但在2月22日至25日期间,定位记录多次出现在诸暨市某村,从定位的地点和时间上看,均不像是在看病。另一名则是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电话关机记录多达1500多条。

看病怎么会去那么偏僻路远的地方,而不去绍兴本地的几家大医院呢?怎么会有那么多条关机记录,是不是背后有什么隐情?我带着这些疑问,马上向部主任作了汇报。经分析,我们认为这一情况非常重要,需要仔细核实这两名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

“你好,这里是越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我们根据平台定位记录,发现由你所监管的一名矫正人员近几天一直在诸暨某村,与其之前请假看病的事由可能存在出入……”我立即打电话给灵芝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求对方核实具体情况。

同时,部主任建议利用由绍兴市检察院探索设计的A-PDA刑事执行检察平台,即环节权重分析(A)、任务智能生成(P)、现场手机检查(D)和结果智能反馈(A),对整个灵芝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进行全面筛查,查看有无存在编造虚假理由的“越界”情况。

我又马上带着A-PDA刑事执行检察平台手机端任务,和同事一道前往灵芝镇司法所进行检查核实。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这两名服刑人员取得了联系。经过调查发现,原来其中一人觉得自己的病跑了上海杭州几家大医院也不见成效,就根据亲戚建议,去了诸暨乡下一个老中医处求治;另一人则是因为前段时间手机掉入水中一直无法开机,也没有及时更换新的手机。了解情况后,我们又督促司法所对该两名服刑人员进行教育,要求他们及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在现场,我和同事将这些服刑人员的检查结果通过照片和文字的形式,上传至A-PDA刑事执行检察手机端,并对此次检查环节作了合格、良好等评价。A-PDA刑事执行检察系统会对每次检查环节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其中不合格的环节作为下一次任务检查的重点。同时,每次检查结束后,该系统会根据各项检查环节权重作出客观的检查成绩,并与其他司法所形成柱状表格进行对比,非常直观有效。

从去年12月下旬至今,我们利用A-PDA刑事执行检察系统和司法通APP共检查了31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完成420个社区矫正环节检查任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0余条,制发检察建议1份。A-PDA刑事执行检察系统和司法通APP已经成为我们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高效办案的“两大利器”。这种“智慧+监督”模式为我们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技术支持。

(口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张海霞)

同题·浙江篇 整理/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江简 余检 胡鹏城 岳思轩)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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