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之六)
时间:2018-03-16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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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珏慧代表:强化责任追究对司法腐败形成震慑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郑智“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了一些冤错案件得以依法纠正,这体现了整个司法体系勇于纠错的勇气。有的是接到申诉后积极处理的,也有检察官发现疑点坚持不懈推动再审的。但在肯定司法系统勇于纠错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司法系统可能存在的腐败和司法能力不足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珏慧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冤假错案有的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是适用法律错误,有一些可能是司法人员的能力问题,但也不排除腐败导致的错判。

徐珏慧说,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非常高,应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最高检报告中可以看到,过去的5年,检察机关惩治司法腐败决心坚定、力度加大,注重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司法工作人员11560人。

徐珏慧建议,为了严防司法腐败,应该继续加强司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宣传教育,狠抓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体制机制来加强规范和监督;同时,强化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让大数据系统对案件进行初判,严格对证据不足案件的审查;最后,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司法腐败问题形成震慑。

黎霞代表: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体现检察官担当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徐日丹)“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新型司法办案组织、按照权力清单严格依法办案,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要体现,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

黎霞说,司法责任制要求入额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就要求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自己对案件作出的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权力清单,厘清了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职权,使得办案者有权力,也有责任去拒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黎霞表示。

黎霞还表示,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对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所办案件,更多的是进行复核,起到的是监督制约作用,督促办案检察官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牢守住内心公平正义的底线。

王学成代表:流程监控有效防止检察权被滥用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谢文英“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报告中的这句话对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成很有触动。

曾经担任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经历,让他对检察工作很熟悉,也很有感情。“这几年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对检察权运行过程的监督,制定了很多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

王学成说,过去当事人可以直接把案件材料递到民行检察部门,中间缺少监管。现在,一份案件材料进入检察机关要经过三个部门:首先到控申检察部门提交材料,然后案管部门对材料登记造册,进行信息化管理,最后送到民行检察部门办理。这些监督环节有效减少了徇私空间。

最高检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强调健全检察管理与监督机制,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办案工作审核、审批,应当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进行。

王学成相信,在新时代,检察机关会对全面从严治检提出更有效、更实质性的要求,确保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确保检察队伍健康发展,真正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韩福春代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曹烨琼“对司法体制改革,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关注。2014年以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省检察院带头、以上率下、三级联动,改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大刀阔斧地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把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四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福春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1854个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增长20%以上。韩福春认为,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改革起到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检察机关的人少案多问题。近年来,检察机关案多人少问题比较突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过去担任处(科)长的业务干部成为一线办案检察官,让“行政官”重回“检察官”身份,释放了大量办案人力资源,案多人少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推动了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机构改革前,办理一个案子需要层层汇报、审批;机构改革后,成立了各办案组,一般案件主任检察官就能够决定,并且对案件终身负责。同时形成了倒逼机制,让办案人不断学习和强化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能力。三是提高了检察工作运行效能。吉林省检察机关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将职能相近、工作交叠的部门整合到一起,检察工作效能事半功倍。

李宗胜代表: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杜绝冤假错案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郑智“排除非法证据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顽症,这种现象严重危害司法公信力甚至侵蚀法治社会的根基。”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宗胜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表示,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障碍,是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之一。

李宗胜说,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牛鼻子”。往前倒推,侦查机关会因为排除非法证据程序而自我约束,不以非法方式获取证据;检察机关会因为非法证据的排除,强化和激活检察监督的多项职能;法院则因为非法证据的排除客观上使得庭审环节被真正激活,居中裁量的角色作用也得以充分发挥。

“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在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工作中所做的努力。最高检发布50个常见罪名批捕、起诉证据指引。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8万件、撤案7.7万件,追加逮捕12.4万人、追加起诉14.8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2.5万人、不起诉12.1万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2864人、不起诉975人,依法纠正‘王玉雷故意杀人案’。”李宗胜表示,检察机关应该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司法公正。

陈飘代表: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打造精干办案队伍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徐盈雁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实行员额动态管理。

“检察官员额制,简单概括来说,就是通过一系列考核,把检察队伍中的办案能手,命名为员额检察官,成为办案‘职业选手’,成为名副其实的检察官,从此一心一意办好案子。”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母爸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飘今年两会期间这样向记者描述他眼中的“检察官员额制”。

陈飘认为,把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把有限的检察官资源组成一支精干办案队伍,既有利于入额检察官潜心钻研业务,把手头的案子办好办漂亮,也有利于树立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入额检察官实行员额动态管理,这对加强检察官队伍管理很有必要。”陈飘说,实行员额动态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入额检察官时刻怀有“本领恐慌感”,促进他们再学习再进步;另一方面也给暂时未入额的检察人员以学习前进的动力,争取早日入额。

资料显示,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下,全国检察机关分3批开展试点,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全面推开。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期待检察官队伍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新形象。”陈飘说。

肖胜方代表:完善履职保障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谢文英“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履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最高检工作报告没有详细叙述这部分内容,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特意查阅了一些资料。

肖胜方说,防止检察人才流失,履职保障是前提。伴随着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有必要确定不同岗位检察人员的职责分工,赋予检察官与其地位、能力相适应的职权。目前,检察人员履职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实施办法等已经陆续出台。

在落实职业保障政策的过程中,还有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肖胜方注意到,相关的待遇适用政策还不够明确,与员额检察官相比,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不仅待遇水平偏低,职业发展空间也明显偏小,影响队伍稳定,容易造成人才流失。

肖胜方建议最高检协同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的工资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进一步拓宽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针对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待遇偏低问题,肖胜方建议,应明确以省或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检察人员工资收入标准,切实增强基层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

黄东兵代表:让入额领导干部成为办案行家里手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徐盈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出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第12页的这句话,全国人大代表、贵州财经大学管理科学学院常务副院长黄东兵认为,检察机关这一举措,与很多高校要求博士生导师给本科生上课的规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让领导干部既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又做好业务上的组织管理工作,值得肯定。”

为推动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贵州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司法办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的方式、类型和数量,使检察长直接办案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检察权运行方式。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几乎各省级检察院均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比如,江苏省检察院制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对入额后的院领导办案提出具体要求;辽宁省检察院制定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关于员额内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员额内领导干部的范围以及办案考核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黄东兵看来,“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亮点既在于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还在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领导干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说明带头办案不是走个过场,而是动真格了”。

宋文新代表:提起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曹烨琼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015年7月起在13个省区市860个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所有授权领域。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25件。这项改革两年间完整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开5个阶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宋文新在听取最高检工作报告后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问题,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宋文新说。

宋文新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要突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公益诉讼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环保督查、生态损害赔偿试点改革的对接机制,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探索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巩固扩大公益诉讼工作效果。

董保同代表: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史兆琨“‘陈满故意杀人案’是非常典型的案件,这是最高检首个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也是最高检抗诉后法院首次对原判有罪改判无罪的案件。这5年,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越来越凸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检察机关的监督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董保同今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过去5年,检察机关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5万件,最高检对“陈满故意杀人案”“谭新善故意杀人案”等11起重大案件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司法活动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冤错案件虽然是极少数,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上百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法治信仰。5年来,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纠正冤假错案的力度前所未有,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董保同在接受采访时说。

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董保同建议,司法机关应在实践中强化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理念,更加注重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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