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
时间:2018-03-05  作者:于潇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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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于潇)上海携程亲子园案、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案、南京爱德美幼儿园案等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在“看得见的正义”两会网络访谈活动中,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问题,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职,积极参与侵害幼儿园儿童案件的惩治维权预防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

2017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参与侵害幼儿园儿童案件的惩治维权预防工作。郑新俭介绍说,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上海携程亲子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南京爱德美幼儿园等案件,检察机关都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就侦查取证、法律适用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提出建议,及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校园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治严重校园暴力犯罪,教育挽救涉嫌犯罪的学生,保护救助被害学生。”据郑新俭介绍,2016年至201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暴力犯罪案件6426人,起诉9926人。

“对于办案中发现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学校健全完善管理机制。”郑新俭表示,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检查整顿活动,清除安全管理死角。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校园周边网吧、酒吧、KTV等场所容留未成年人消费的现象进行整治,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谈及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犯罪。2016年至2017年11月,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万余人,起诉8万余人。

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最高检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等,对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成效明显。”郑新俭说,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宽容不纵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出发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对轻微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警示。

据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11月,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8万余人、不批捕7万余人,起诉27万余人、不起诉2.7万余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28.74%和8.9%,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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