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厅局长访谈|郑新俭: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8-03-04  作者:高旭红 王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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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

本报讯(记者高旭红 见习记者王媛)“2017年前11个月,全国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14万人,起诉4.24万人。”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做客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的“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时表示,在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郑新俭介绍,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他向记者举例,河南尉氏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收集完善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捕、起诉。此外,最高检还挂牌督办了10起重大拐卖儿童案件,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惩治侵害儿童犯罪。

“依法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力度,对于提请公诉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郑新俭介绍,南京爱德美幼儿园案件在今年2月初已经侦查终结,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贵州庆隆、河北任丘等地起诉的幼儿园校车超载案、性侵幼儿园儿童案等,法院均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

据介绍,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这组数据反映了校园欺凌问题的严重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这一问题为何会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如何防止校园欺凌问题发生?检察机关在行动。2017年底,最高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探索构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未来,检察机关将推动建立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保护处分机制,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我们注重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郑新俭介绍,2017年前11个月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1万人、不批捕1.31万人,起诉3.9万人、不起诉0.88万人。部分地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集中行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尝试集中统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加强了刑事执行阶段涉案未成年人的维权帮教工作,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的保护。2017年12月,最高检在北京、浙江等13个省(区、市)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此外,检察机关还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与教育部持续推进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从2016年6月到2017年11月,共组织法治巡讲4.2万场,覆盖4.53万所中小学校和2239所幼儿园,覆盖师生、家长4163.48万人。与央视共同制作了涵盖校园暴力、预防性侵害、网络安全等主题的9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别节目《守护明天》,播出后社会反响强烈。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谈及2018年工作,郑新俭表示,未检部门将通过挂牌督办、开展专项监督、完善司法解释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提高执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质量和效果;依托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努力加强刑事执行阶段帮教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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