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推荐|天津宝坻区:民行检察 为民而行
时间:2018-02-28  作者:宫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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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推荐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民行检察 为民而行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宫鸣

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打击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以及做好耐心细致的息诉工作,使民行检察工作实现新的突破,连续5年蝉联全市民行检察工作首位,两次被评为天津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成为天津民行检察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成为群众代言人。宝坻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成功办理了天津首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流经宝坻区的潮白新河是海河水系的重要水源,也是国家级保护湿地,担负着汛期排沥、灌溉水源的重要功能。近年来,出现大量的船只在河面上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河水常年浑浊不堪,河床严重受损。有关部门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治理措施,但收效甚微。宝坻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以公益诉讼为手段,对潮白新河予以保护。通过调查,共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6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上述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改,由区政府牵头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集中清理。同时,为防止治理工作反弹,宝坻区检察院及时对潮白新河沿岸8个街镇制发了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督促各街镇宣讲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河道管理治理长效机制。

构建协同办案机制,向虚假诉讼说“不”。为打击虚假诉讼,维护诉讼秩序,宝坻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内设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协同办案机制,强化民行检察部门与检察业务管理、控告申诉、刑事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联动配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使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形成合力,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汪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数月,当其身体完全恢复后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时,被告知已经有人起诉过,并且赔偿款已经执行到位。一脸茫然的汪某怎么向法院解释也无济于事,他想到了向宝坻区检察院寻求救济。该院民行检察部门在进行审查的同时,也接到了侦监部门在处理该起交通肇事案刑事线索的反馈。民行部门经审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原来是汪某所在单位负责人聘请律师,假冒汪某授权委托书提起诉讼,并打赢了官司,拿走了赔偿款,真正受害人汪某却没有得到赔偿。该院随即启动了监督程序,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向侦监部门移送了立案监督线索。案件最终获得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法代理的律师受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追究,有力地打击了虚假诉讼,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科学谋篇布局,打造多元化监督格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利用抗诉手段,敢抗、会抗、抗准、抗赢。5年来,宝坻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2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4件,提请抗诉31件,建议提请抗诉25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43件。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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