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亮点|西安莲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为办案提速增效
时间:2017-12-07  作者:岳红革 呼家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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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从20天缩短到5天

西安莲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为办案提速增效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呼家钰)“检察院没有食言。”日前,走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王某对身边的辩护律师说。王某是西安某堵漏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一份维修合同提供了自己伪造的质监机关公章,被莲湖区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依法审查起诉。在其认罪认罚并知过悔罪的情况下,莲湖区检察院建议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法院采纳。

  今年以来,莲湖区检察院已对439案441人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占案件总数的85%。该院审查起诉时间从之前的平均20天缩短到平均5天。

  莲湖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经沟通,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幅度应考虑被告人是否悔罪,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积极退赃等因素;并对危险驾驶、盗窃等8种常见犯罪的罚金尺度达成共识。针对在审查起诉阶段尚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对于庭审阶段可能出现其他量刑情节变动的案件,该院告知其目前情况下的量刑幅度,对于将来的变化则依变化而变动,确保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被告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诉讼权利,9月5日,莲湖区检察院与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签订《关于建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每一起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都由律师到场对被告人进行解惑答疑,保证在办案提速中不减损被告人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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