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庆:把"两学一做"纳入实绩评价
时间:2017-05-25  作者:李立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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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把党建工作纳入考核,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设置评价指标,这还是首次。”5月23日,重庆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市检察院将把党建工作纳入对基层院的评价范围。

  5月15日,重庆市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指出,各级院党组要牢固树立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一起抓的理念。5月22日,该院印发《全市基层院年度工作实绩评价办法》及《2017年全市基层院工作实绩评价指标》,结合重庆市委和最高检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的相关规定,增加对基层院党建工作的评价。评价办法规定,党建工作包括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等6个方面。在支部建设这一评价指标中,基层院未按照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将给予减分评价。

  此外,重庆市检察院还将评选10个党建工作先进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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