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西安:为丝路科创中心加注“推进剂”
时间:2017-05-13  作者:岳红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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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是古丝绸之路起点,也是新丝路上的核心战略城市,该市提出了“创新引领打造丝路科创中心”的目标。为丝路科创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成为西安市检察机关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大局的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彰显标杆效应

  记者从西安市科技局了解到,该市技术交易额增长率连续5年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高新科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4.5%。近日,该院携手西安市科技局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就是具体举措之一。

  “《实施意见》推出科创激励政策和法治跟踪保障相结合的机制,确保充分发挥重奖政策的杠杆作用和标杆效应。”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介绍说:“在查办涉及科技创新的案件中,我们提出‘三个充分’: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充分尊重高校院所在落实国家创新改革精神下本单位的制度安排,充分尊重科研人员在创新创业、促进成果转化中获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利益,充分尊重高校院所依法依规实施项目经费分配制度。”

  在4月17日西安市检察院和市科技局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科研单位对这些措施予以充分肯定:“《实施意见》将政策和司法保障相结合,不但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吃了‘定心丸’,也为丝路科创中心建设加注了‘推进剂’。”

  “四个严”优化创新环境

  2016年年底,西安市检察院起诉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某科技公司拥有一项国际领先的电镀技术,但被企业“内鬼”窃取克隆。“我们及时办理了该案,不仅打击了犯罪,也为企业挽回了损失。”张民生介绍。

  在为丝路科创中心建设提供优良法治保障中,西安市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突出“四个严”: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科创人员主体权益保护;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强迫交易等侵犯科创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等职权妨害科技创新活动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科研规律干预科研活动的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危害科技创新公平环境和正常秩序的犯罪,特别是假“创客”以科技创新为名,通过行贿等手段骗取、套取国家科研投资,严重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

  据了解,去年至今,西安市检察机关已办理侵犯科技企业经济利益案件40多起。

  “绿色通道”为科技人员维权

  西安某高校教授将研发成果交给某企业投资生产,但由于书面合作书签署不完善,该企业竟以自己的名义申报了专利。

  “在西安这样的科创大市,此类纠纷并不鲜见。”西安市检察院控申处控告科科长孙胜利告诉记者,该院积极构建“信、访、网、电、站”五位一体的服务科技人员诉求表达体系,还在西安高新区检察室设立检察工作站,为创新主体维护权益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不断探索以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为基点的多元化救济渠道。

  今年4月,西安市检察院在案管中心设立危害科技创新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在接访大厅设置科技人员涉检涉访维权窗口,全力维护科研人员合法权益。

  (原标题:为丝路科创中心加注“推进剂” 西安:办理侵犯科技企业经济利益案件40多起)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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