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访谈|李建华:检察机关要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时间:2017-03-11  作者:薛正俭 单曦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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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要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专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代表

  

  本报讯(记者薛正俭 单曦玺)记者:去年,在困难多、压力大的情况下,宁夏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全区上下、各个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1月份自治区召开人代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所作的工作报告,请您谈谈对宁夏检察工作的印象和评价。

  李建华:去年是宁夏近年来经济发展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全区上下顶着压力上、迎着困难干,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全年经济增长8.1%,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逐步提高。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这也与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密不可分。

  一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推进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服务发展有实招。积极参与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妥善处理了一批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热点难点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为改革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惩治腐败有力度。突出商业贿赂、重点工程、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2016年对460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检察改革有成效。将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组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遴选入额检察官705名,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还有检务公开、微博问检以及“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这几年宁夏检察工作亮点纷呈、成绩显著,自治区、吴忠市、灵武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有4个县级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盐池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中卫市检察院党总支被中央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记者: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对基层扶贫惠农领域干部渎职违法犯罪查处的力度越来越大,自治区党委也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去年您在自治区检察院的一篇工作调查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大扶贫惠农领域基层干部渎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您如此重视此项工作,是基于什么考虑?

  李建华:基层干部的渎职侵权犯罪,可能经济损失不是特别大,但侵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伤害的是党群干群关系,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去年9月自治区检察院的一份调查报告反映,近3年来全区检察机关查办的扶贫惠农领域基层干部渎职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占全部渎职犯罪立案数的61.8%。我当时要求严查重处、决不能让惠民资金蒸发在路上。今年在自治区纪委全会、自治区脱贫攻坚推进会上我又专门讲了这个问题,要求各级纪委和检察机关要把基层腐败和“微腐败”作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当前,宁夏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围绕“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目标,正在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扶贫惠农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如果管不好、用不好,将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决不能小视、更不能放任。这方面,我们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由自治区检察机关联合扶贫办,开展了集中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全区所有乡村推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加大对渎职违法人员的惩处力度,加强对典型案件包括一些“蝇贪”案件的公开曝光,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基层干部的渎职犯罪。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特别是把涉农扶贫资金领域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预防,建立健全协同办案机制,对贪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犯罪行为,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记者: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中央要召开党的十九大,自治区要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可以说大事、要事多。您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检察机关工作有什么要求和希望?

  李建华: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加快“四个宁夏”建设保驾护航。要主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公正廉洁文明司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决惩治损害民生民利的犯罪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查办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措施落实等职务犯罪,加大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民生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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