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谈山东“疫苗”案:快速反应机制行之有效
时间:2017-02-28  作者:于潇 郭璐璐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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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郭璐璐)“山东‘疫苗’案后,我们体会到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在“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如是说。

  据悉,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共批准逮捕350余人,查处相关职务犯罪嫌疑人247人。

  记者注意到,2016年3月新闻媒体曝光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后,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启动了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黄河介绍,一旦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就意味着要最高检督导,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及时研判案情,准确作出反应;就意味着要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保证证据质量;就意味着要挂牌督办,依法快捕快诉,保证高质高效。

  黄河补充说,为了保证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机制还有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等。

  “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黄河强调,对于重大恶性案件、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暴力伤医案件,都要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必须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力求良好办案效果。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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