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徐显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张常韧、柯汉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陈连福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张巍、黄岩(女)、范文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