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王洪祥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检【201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王洪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