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检察机关侦监业务竞赛:全国101名侦监高手福州“砺剑”
时间:2016-11-25  作者:吴亚东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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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吴亚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侦查监督厅联合举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协办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近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落下帷幕。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101名侦查监督检察官齐聚福州,经过3天的激烈角逐,产生10名“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和40名“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

  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每3年举办一次,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成果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集中展示和“大阅兵”。与往届竞赛不同,本届竞赛的全体参赛选手均参加侦查监督实际能力考察、侦查监督实务笔试、侦查监督业务答辩3个环节的竞赛。

  两场实务笔试特别烧脑

  11月15日上午8时,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首场考试正式开始。本届竞赛共设置两场实务笔试,一场业务答辩,模拟日常侦查监督工作中的方方面面。

  第一场考试是实务笔试,笔试材料是1个案例两本案卷共计107页,要求制作一份审查逮捕意见书和一份公开审查预案,4个小时内完成。几万字的材料,一般人看完就得两三个小时,何况参赛选手还需要分秒必争,根据材料制作审查逮捕相关文书。

  由于考题涵盖的法律知识十分广泛,考试禁止使用手机和网络,允许现场查阅自带资料。记者在现场看到,参赛选手们各自带了或多或少的参考书籍,不少选手甚至拉着巨大的行李箱进考场,里面装的全是与法律有关的各类书籍和资料。

  长达4个小时的考试是全速运转的高消耗脑力劳动,所以此次考试允许选手自带食品和饮料随时补充体力,考试中途选手们可在监考员陪同下,到考场外专门设置的休息处食用。茶水、咖啡、巧克力、饼干……桌上摆着各种“干粮”和饮料,但记者观察到,并没有考生中途出来喝过一口水。

  中午12时整,第一场竞赛考试结束,选手们纷纷离座,排队有序地将保存答题的U盘交给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答卷,并将答题人单位、姓名等信息密封装订。

  11月16日举行的第二场实务笔试,共提供两个案例3本案卷,长达209页,要求制作两份立案监督案件审查意见书及一份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审查报告。相比前一天的考试,本场应试难度和烧脑程度翻倍,而考试时间仍然是4小时。

  据悉,此次竞赛之所以难度不断加大,考量的就是选手们对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是否有更成熟的经验、更细致的解答、更严谨的运用和更合理的操作。

  笔试环节结束后,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参赛选手都认为,无论成败,能够参加这样一次最高水平的竞逐,本身就是莫大的荣耀和肯定,这是他们侦查监督检察职业生涯中的一次难忘之旅。

  交锋比拼检验综合素质

  11月17日上午,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进入最后一个环节,选手们思维碰撞的决胜项目——业务答辩。

  在这一环节,选手们要围绕给出的案例及竞赛要求,模拟日常侦查监督工作中的案件讨论环节,分别从法理、证据、情节等不同角度,就案件性质、审查方向、难点要点等进行讨论发言和思维辩证,选手们的思辨表现情况则成为现场专家评委的评判依据。

  参赛选手抽签确定答辩考场和答辩顺序后,采取案例讨论方式,现场对考题进行阐述,更加考验选手的应变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答辩分为限时讨论和个人总结陈述两个环节。讨论环节要求选手根据提供的材料,分析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可以说,此次答辩竞赛讨论环节的设置,综合考查了选手们法律运用、实操能力、办案经验、逻辑思维和意思表达等众多侦查监督方面的个人素能。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干警必须具备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能力,法律政策适用能力,监督纠正违法能力,文书制作和案件汇报能力,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和群众工作能力,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等基本素能,这些无疑是专家评委考查场上选手的基本标准。

  每一组上场的7位选手面对同样的材料、考题和评委,如何才能在短短5分钟和3分钟内,以自己对案例办理最精彩、最严谨、最快捷、最科学、最能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的分析和阐述打动评委?除了临场发挥的因素外,最重要的还是每位选手平时工作实践的积累和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深刻理解运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认为,选手们在竞赛过程中都表现出扎实的侦查监督业务基本技能,学风优良、作风务实,勇于挑战、敢于拼搏,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队伍建设的突出成果,达到了竞赛的预期效果。

  (原标题:全国101名侦监高手福州“砺剑” 产生业务标兵10人业务能手40人)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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