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把握精神实质 增强“四个意识”
时间:2016-11-0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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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精神实质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各地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北京 11月1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传达北京市委、最高检关于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敬大力强调,首都检察机关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保卫保障中央、服务服从中央,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贡献。

  内蒙古 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该院副检察长李茂林受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委托主持了学习活动。马永胜指示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决拥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推动内蒙古各项事业迈出新步伐。

  辽宁 11月2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声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肖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最高检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细化安排,抓好贯彻落实: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通过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浙江 11月1日,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对浙江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出部署要求。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最高检、浙江省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检察工作实际,准确领会、深刻把握六中全会重要意义与核心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要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在机关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真正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今年提出的“践行绿色司法、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

  湖南 10月31日,湖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这次全会的重大成果、历史贡献和深远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提出的任务目标上来。

  游劝荣要求,要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准确把握党内监督的任务,全面把握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党内监督体系,认真对待、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执行。

  贵州 11月4日,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贵州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袁本朴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袁本朴要求,全省各级院党组要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进行专题研讨。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着问题学,到基层联系点宣讲全会精神。

  云南 11月2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的带领下,该院党组成员、副厅以上干部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李宁要求云南省检察机关要掀起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高潮,结合“两学一做”,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学习,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素质和能力,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成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为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作风保障。

  西藏 10月31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培中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青海 11月1日,青海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最高检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会议由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朱雅频主持。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要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出专门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自觉以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新疆 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深入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全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在全疆检察机关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11月1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疆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体检察干警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本报记者杨永浩 其其格 范德银 赵铁龙 刘键 孙峰松 范跃红 张吟丰 李波 肖凤珍 马国营 李维 何海燕 通讯员张剑 尹桂君 张岩 韦佳 宋科 冯琳)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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