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殿勤:用行动书写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
时间:2016-09-14  作者:吕立峰 何海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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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检是我们的主心骨。有他在,大家心里就踏实。”“你要想把案子办好,成为一把反贪尖刀,就要向丁检学习,像他那样做。”这个反复被反贪干警和基层检察院领导念叨的“丁检”,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殿勤。

  丁殿勤1959年生人,个子不高,身材瘦削,皮肤有点黑。初次见面,这个“小老头”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但进一步接触,你就会发现他眼神坚定,语速较快,说话间不时夹杂着一些手势,给人感觉很有力量。

  丁殿勤从检35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近28年,直接组织、指挥和参与查办的案件近800起,近千名犯罪分子受到惩处。“我喜欢搞侦查。每个案子都不一样,在查办一起起案件中,我有了很多感悟和收获。”丁殿勤说。

  在办案中,丁殿勤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探索,依托大案要案指挥中心和会战指挥部,整合侦查资源,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在全州检察系统形成“上下一体、指挥有力、信息畅通、协调高效”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专项行动为载体、“系统抓、抓系统”“挖窝查串”的工作格局,昌吉州反贪工作一直走在全疆检察机关前列。

  近几年,丁殿勤带领反贪干警依法查办了榆泉酒厂原厂长贪污百万元公款大案,昌吉州医疗卫生、水利、交通领域职务犯罪系列窝串案等大要案。特别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院长等人贪污受贿窝案,在全疆乃至全国都有很大反响。2011年以来,昌吉州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8件471人,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600余万元,被誉为天山脚下的“反腐尖兵”。

  2010年,在查办昌吉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采取一系列反侦查手段对抗审查。丁殿勤通过分析相关书证和嫌疑人的表现,强化外围证据收集和固定。在后续的讯问中,他始终盯在办案现场,从堆积如山的材料中寻找蛛丝马迹,找准突破口。在缜密的讯问和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嫌疑人最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14年,在查办水利系统窝串案的关键时刻,丁殿勤被诊断为急性胰腺炎,医生建议他尽快到大医院再认真检查。但他心里始终惦记着案件,强忍着病痛折磨,连续苦战5个多月。到了这年的11月,由于病痛加重,丁殿勤不得不再次住进医院,检查结果疑似恶性肿瘤,必须马上转院做手术。但案件办理已进入攻坚阶段,丁殿勤隐瞒病情坚守办案一线,直到医院下最后通牒,他才转院到北京301医院接受治疗。

  经过9个多小时的手术和5个多月的化疗,丁殿勤瘦了20多公斤,但这都没能阻挡他对检察工作的热爱。2015年6月,化疗一结束,他立即返回新疆,第二天就拖着瘦弱的身体上班。

  丁殿勤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他常说:“检察院办个案子,多少双眼睛盯着呢。打招呼、说情,这种触犯底线的事,绝对不能犯。”

  昌吉州检察院主要领导告诉记者,丁殿勤从2003年担任反贪局局长起至今十几年,从来没有打过一次招呼。基层检察院的领导说,丁殿勤从不干涉基层院办案。普通干警也说,丁检对这方面要求很严,还没有哪个人有胆量敢为某个案子向他求情。

  丁殿勤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把案件质量关、廉洁关和安全关,全州反贪队伍风清气正,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也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

  丁殿勤始终将反腐倡廉、维护公正作为人生追求,用实际行动书写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6年,他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被评为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今年又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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