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殿勤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时间:2016-09-06  作者:彭波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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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在乌鲁木齐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殿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丁殿勤同志从检35年来,牢记人民检察官的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带领反贪干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贪腐犯罪案件438件471人,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600余万元,被誉为天山脚下的“反腐尖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保持理想信念上的政治定力,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司法为民,维护民族团结,增进各族群众福祉。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在党和国家大局中奋发有为。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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