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未检工作推陈出新 “莎姐”代言刑事未检成品牌
时间:2016-04-07  作者:吴晓锋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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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

  本报讯(记者吴晓锋)一部名为《蓝色青春物语》的微电影首映式,近日在重庆市渝北区职业教育中心举行,几百名学生现场观看影片,反响良好。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莎姐”为原型精心打造的这部法治宣传微电影,反映了近年来重庆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探索和创新。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今天就重庆未检工作近年何以不断推陈出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重庆检察系统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和完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位建设,着力抓好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与预防帮教社会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莎姐”原型事迹生动感人

  据介绍,重庆未检工作起步较早。从1987年设立第一个未检办案组,到2007年设立第一个独立的未检科,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记者了解到,“莎姐”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的代称,“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并不是某个具体办案部门,而是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中,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挽救工作的平台。

  2012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秉持“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工作理念,全面推动“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建设。

  3年来,“莎姐”检察官已成为重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品牌代言人,其耐心细致、充满人性关怀的检察官形象逐渐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理论加实践力保专业化

  余敏告诉记者,重庆市检察院未检办于2012年成立,负责指导全市未检工作。设置未检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是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的重要保障。目前,重庆三级检察机关基本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办理,建立了一支既精通未检业务,又富有爱心,并具备一定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知识的未检工作队伍。

  余敏说,重庆检察机关采取以赛促练、组织未检业务培训、鼓励未检干警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考试等方式,提升未检队伍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重庆检察机关有两名选手在全国竞赛中获业务能手荣誉称号,200余名未检干部接受未检业务培训班培训,66名未检干警分别获得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

  九大机制强化司法保护

  2013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已经全面建立起涵盖九个层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工作机制,通过贯彻落实特别程序,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据介绍,重庆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了对逮捕、起诉、羁押以及判处监禁刑必要性的审查工作机制。2013年至2015年,重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捕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诉率呈现上升后保持稳定趋势。

  余敏告诉记者,通过完善法律援助机制,重庆检察机关落实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辩护制度,建立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还通过完善合适成年人制度,保障涉诉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目前,重庆已建成包括心理咨询专家、教育专家、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志愿者共计10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库。

  余敏介绍说,重庆检察机关建立了融管理、教育、帮助、保护、预防职能为一体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机制。如开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抢劫)附条件不起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此外,深化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建立个性化心理疏导机制、构建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体系、探索建立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深化未成年人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等,都是完善未检专业化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

  完善帮教体系收到实效

  近年来,重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始终围绕“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的主题开展各项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团体荣获2013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和2014年“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余敏告诉记者,成绩的取得首先依靠是,构建多层次法治宣传平台。各级检察院通过举办模拟法庭、制作微电影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重庆市检察院与媒体联合举办“我最喜爱的莎姐检察官”评选活动,共同编纂的《莎姐讲故事》普法系列漫画读本,也已公开出版发行。

  其次是深化与共青团合作。2013年,重庆市检察院与共青团重庆市委联合下发通知,推动全市128所市民学校设立“莎姐”法制副校长。

  再次是加强与教委的合作。2015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教委会签通知,由“莎姐”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园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共同打造一批“莎姐”校园法治教育基地,社会反响良好。

  最后就是积极探索社会化观护帮教机制。依托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逐步建立学校、企业、社区三类观护基地,完善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理。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建立4个社区观护点,将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纳入其中观护帮教。

  (原标题:重庆检察长余敏详解未检工作何以不断推陈出新“莎姐”代言刑事未检成品牌)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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