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君:去年最高检成立未检办公室 全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时间:2016-03-12  作者:杨孟辰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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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杨孟辰)今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做客人民网访谈室,以“以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检察工作”为主题,就司法改革、互联网+、服务经济新常态等问题,总结2015年全国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并对“十三五”开局之年检察工作将如何以新的发展理念推进等问题,回应网友关切。

  据胡泽君介绍,2015年,最高检制定下发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并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一是调整未检部门受案范围,形成全方位、全程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最高检要求各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基础上,将部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纳入受案范围,并探索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

  二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猥亵儿童、拐骗儿童、引诱幼女卖淫、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性侵幼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2700人,起诉2900人。

  三是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目前,未成年人不捕率达到29%多,不起诉率为11%多。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案始终,较好地落实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程序和特殊措施,提升了教育、感化效果。

  四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讲究方式和技巧,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同时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康复、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帮助其恢复健康正常的生活。

  五是立足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结合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注意查找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隐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上海、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爱心企业建立基地等方式继续深化推进社会观护制度。河南、贵州等地检察机关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专项检查、法制宣传、心理辅导等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保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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