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时间:2016-02-24  作者:王治国 王地 李郁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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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2月23日电(记者王治国 王地/李郁军)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今天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结合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规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

  聚焦重点领域。中央提出的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是立足实际探索出的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也是实施扶贫攻坚战略重中之重的任务。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犯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等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依靠自己的双手、立足当地资源就地脱贫。紧紧围绕“异地搬迁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搬迁资金发放、安置区建设、搬迁群众就业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受污染耕地水源修复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紧紧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是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犯罪。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社会保障兜底。

  聚焦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大多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发放管理,以及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十”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扶贫政策项目真正惠及贫困地区。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顺利开展。

  聚焦重点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有其特殊性,国家将采取一些特殊支持措施。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边疆地区加快发展等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促进开发式扶贫战略实施。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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