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山东:用规范统一行为 用电脑管住人脑
时间:2015-12-27  作者:程振楠 卢金增 唐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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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规范统一行为 用电脑管住人脑

  山东: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战斗力” 

  本报讯(记者程振楠/卢金增 唐琳)来访人将身份证放在读取区域,选择要约见的事由和检察官,一张会客单就会自动生成。根据需要,来访人可以直接在触摸屏上点开检察官的联系电话,直接与检察官联系。这套由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智能接待系统一经演示,便在参加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的与会者中产生了强烈共鸣:“好东西要相互借鉴。”

  近日,旨在总结可供复制经验做法的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潍坊市、滨州市召开。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指出,要以完善发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敢为人先,永走前列,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一个月内要有行动,一个季度内要列出工作清单,半年内要有进展,一年内要有新成效,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针对下一步工作,吴鹏飞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规范化手册: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今年10月,滨州市检察院编制了涵盖6个方面23类374项内容的《司法规范化工作手册》。手册围绕初查、立案、传唤、审讯、扣押、批捕、起诉及赃款赃物处置等关键节点,对各项工作“把脉会诊”和“手术治疗”,强化了对办案全方位、全环节、全过程的管理,追求标准统一和操作精细化。这份手册的出台源于一起上访案。

  2013年,张某因交通肇事被所在县检察院起诉并追究刑事责任,但临县一起同样案情的犯罪嫌疑人却被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张某家属得知后到检察机关上访。滨州市检察院迅速组织调查,发现两起案件的处理虽都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司法理念和适用标准把握上存在差异。据此,滨州市检察院制定了《不起诉指导意见》,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6种常见犯罪不起诉的适用标准、程序作出详细规定,被最高检转发。以此为契机,规范化工作手册应运而生。

  据悉,3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出台各类规范性文件6300余件,从实体到程序,从立案、侦查、批捕、起诉、抗诉到刑事执行监督,从法律文书、涉案款物处理到接待、讯问、询问、出庭用语,从八小时内到八小时外,对司法办案作出了全面规范,基本实现了事事有遵循、处处有制约,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挑刺团:倒逼专业化为工作注入“强心剂”

  两年前,曾有律师向潍坊市检察院反映,有基层院个别没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参与办案。经调查,由于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相对较少,并且接近离岗年龄的检察官占到一定比例,导致人员不足与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特别突出,在基层院确实存在这种情况。

  痛定思痛,潍坊市检察机关把司法主体作为关键环节,努力为司法规范化提供素质支撑和组织保障。通过“案件评查——大家来找茬”和由办案行家里手组成挑刺团,不打招呼直接听庭的“推门听庭”等活动,督促干警对自己主动施压,着力提升办案素能。3年来,根据编制和岗位需要,潍坊市公开招录各类检察人员116名,其中75%的人员为法学专业毕业生,有52名干警拿到了电子证据鉴定人证书或专业技术工程师资格,有320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山东检察工作发展注入了“强心剂”。3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有47人被评为全国及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24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或“业务能手”称号,引进各类高素质人才1474人。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巡视这把利刃,抓早抓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鹰之眼”:信息化成为规范司法强有力保证

  针对惠农资金“跑冒滴漏”等突出问题,今年6月,高密市检察院与软件公司合作研发了集成软件系统——“鹰之眼”数据平台。整个数据平台包括四个子系统:基础信息库、预防活动管理、职务犯罪案件管理和分析预警系统。平台特别录入了2011年以来,小麦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五保供养、危房改造、水库移民等6项惠农资金补贴100余万条原始数据资料及发放条件及程序,实现了对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的实时查询和有效监督,将该市所有惠农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监控。

  “鹰之眼”数据平台的应用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司法信息化的一个缩影。该省检察机关发挥能动性,在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基础上,研发了全视通、检视通、大数据平台、行政案件检察监督等一批实用性软件系统,着力打造山东检察“信息航母”和“信息超市”,为司法规范化建设插上了信息科技的“金翅膀”,构建了司法信息网上录入、司法流程网上管理、司法活动网上监督、司法文书网上形成、司法档案网上建立、司法绩效网上考核的工作格局。

  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东宁受邀参加了此次现场会。会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省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化建设最大程度上杜绝了办案中的人情往来,真正“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成为司法规范化强有力的保证。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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