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扎实推进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时间:2015-12-09  作者:南茂林 李郁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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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李郁军)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该省检察院制定的《甘肃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甘肃省检察院已于9月下旬召开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拉开了该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序幕。

  据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亮介绍,近年来,生态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甘肃自然环境多样、矿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矿产无序开发等问题也相对突出,兰州水污染事件、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等都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共利益的保护已迫在眉睫。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进一步掌握潜在案件线索,该省检察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行政检察专项活动;制定了《违法行政行为案件线索内设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草稿)》,规定各内设部门在履职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统一向民行部门移送,以破解公益诉讼案源少、监督力量分散、检察建议随意性大等问题。同时,该省检察院从全省各地民行检察工作基础、前期案件线索摸排情况以及地区平衡角度出发,选定兰州、天水、白银、嘉峪关、酒泉、张掖、庆阳和陇南8个地区检察机关,自今年7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逐步积累经验,为将来全面改革和立法完善提供参考。

  据悉,为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甘肃省检察院通过制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暂行规定)》,走访省法制办、环保厅、国土厅、食药监局等单位会签相关文件,积极探索建立该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该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护好甘肃的青山绿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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