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突出打击六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时间:2015-10-11  作者:王治国 徐盈雁 肖俊林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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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石家庄10月11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肖俊林)10月8日至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到河北检察机关调研。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经济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突出打击六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曹建明表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不仅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也直接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依法坚决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当前要突出打击涉众型及其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暴力案件、极端事件的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地下钱庄、假币等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突出打击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劵、期货市场、“老鼠仓”等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安全运行;突出打击骗取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维护国家财政税收秩序;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犯罪,维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环境。地下钱庄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日益成为腐败、暴恐活动的帮凶。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加大惩治力度,切断贪污贿赂等赃款转移通道,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不仅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衔接、配合,重视加强批捕、起诉工作,还要加强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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