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充分保障外籍涉罪未成年人权益
时间:2015-10-10  作者:朱香山 钟荐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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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朱香山/通讯员钟荐轩)日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市首个外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案犯罪嫌疑人HOANG SI ANH(音译“黄西安”)为越南籍公民,因伙同另两名越南籍成年人涉嫌强奸罪、抢劫罪,由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逮捕。

  该院坚持规范办案,充分保障外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经调查,办案人员发现黄西安为未成年人,但侦查人员在其法定代理人未能到场,且未依法通知合适成年人听讯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讯问,违反了法律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特别刑事诉讼程序。因此,该院立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依法予以纠正。

  对于外籍涉罪未成年人而言,准确通知家属并不容易。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黄西安系偷渡到中国打工,没有任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也未能提供详细有效的家庭住址,于是他们迅速联系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并将相关案件情况及时通报越南大使馆,由大使馆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通晓中国语言文字的外籍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其官方语言为其翻译。鉴于黄西安只懂越南语,该院为其聘请专业翻译人员翻译案情。同时,还依法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合适成年人,履行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对其进行教育、感化。

  该院不仅要求翻译人员准确详细地翻译黄西安的家庭住址等情况,还让他本人用越南语书写准确有效的家庭住址,以确保诉讼文书及时有效地送达。同时,就该案证据的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意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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