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四川:电子卷宗系统提高办案质效
时间:2015-08-12  作者:刘德华 周先发 谢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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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周先发 谢榕)四川省检察机关自今年7月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子系统以来,共有近2万件案件运用该系统制作了电子卷宗,促进了规范司法。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表示,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运行,是检察机关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生产力的生动实践,是“互联网十”战略在四川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电子卷宗系统适应检察改革和简易或速裁程序,为案件承办人提供普通或简易办案模式的选择,并可随时自由切换。案件承办人可以依据案件繁简程度、证据明晰程度,针对单份证据或单组证据进行分析,也可以对多组证据或全案证据进行分析。证据分析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审查报告。该系统支持律师拷贝电子卷宗进行同步、异地阅卷,支持在单位内外共享或移送电子卷宗,能够节约办案时间、空间、经费成本,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后,四川省各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检察委员会委员可用审查报告中的超链接退到原始电子卷宗,回溯案件承办人的司法办案思路和过程,进而作出科学合理的审批意见。此外,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也可以依据职能权限,适应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主动监督案件承办人司法办案过程,及时提出建设性、针对性意见,供承办检察官参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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