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渎职犯罪
时间:2015-08-06  作者:刘子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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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渎职犯罪
食品监管人员渎职线索发现困难

  本报北京8月5日讯(记者刘子阳) 去年年底,江西省高安市大量病死猪流入市场一事经媒体报道后,舆论哗然。《法制日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高安“12·27”病死猪事件中,宜春市检察机关共查处畜牧水产局、商务局相关人员渎职犯罪12人及相关联犯罪6人。

  “从查处案件看,共同犯罪案件占大多数”,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说,多数犯罪嫌疑人采取家庭作坊式经营方式,原料采购、食品生产、包装、批发、销售等环节分工明确,已经形成封闭的产业链条。

  黄河透露,检察机关将着重围绕食品许可证发放、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及“病死猪”“地沟油”等高发问题,严肃查处食药监、质监、农业、工商等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作案手段隐蔽多样

  记者了解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出作案手段隐蔽化、作案方式多样化趋势,检察机关在线索发现、证据收集、责任认定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难题。

  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选择较为隐蔽的方式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如在较为隐蔽、偏僻的场所、非常态的生产时间进行生产,在食品中添加不易识别的非食品原料等。由于涉及的环节多,发案周期长,且消费者食用后的后果严重程度差异比较大,带来查处犯罪、定罪量刑方面的问题。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还出现一些新手法,比如伴随新兴第三方餐饮平台等新商业模式产生的问题,在食品中添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的鉴定问题等,给各地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带来挑战。

  黄河说:“不法分子生产食品多采用传统作坊式,规模较小,而且生产场所常设在偏远的乡村或城乡接合部,有的还不断转换作案地点,难以被人发现。有的犯罪活动已经形成了封闭的产业链,对外具有较强的防范性、保密性,非内部人员难以掌握有关情况。”

  黄河告诉记者,食品监管部门处于危害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线。由于基层监管机关大多没有配备现场快检器材、勘验特种车辆等,加上相当多的食品及原料、半成品容易腐败变质,且查扣数量较大,固定证据周期漫长,导致证据存储、转化存在很大难题。

  “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政策、法律和专业问题,确保打击力度”。黄河说,检察机关会密切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的一系列食品监管专项治理活动,及时跟进,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批捕,最大限度发挥好刑事处罚和行政执法两种治理手段效用。

  食药渎职犯罪频发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01件608人。这些案件直接侵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且渎职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贪污贿赂等犯罪,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背后所涉渎职犯罪,为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但办案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霍亚鹏坦言,食品领域渎职犯罪主体本身属于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其渎职行为隐蔽在日常监管工作之中,有较强的专业性,检察机关进行相关检验和鉴定时还要借助监管部门的力量,如果个别监管部门不愿意配合甚至相互推诿,会给侦查工作造成一定阻力。而有些地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得不够完善,特别是案件移送意识不够强,造成渎检部门发现这方面的案件线索存在一定困难。

  霍亚鹏认为,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发案时间跨度长、领域广、环节多、案情复杂,不可否认个别地区办理此类案件存在侦查效率不高、法院判决迟滞等现象,影响了办案效果。

  形成惩治犯罪合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检察机关主动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

  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案件1037件124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案件654件825人,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放纵犯罪等问题,防止不移送和以罚代刑等现象,形成惩治犯罪的合力。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最高检决定,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继续开展这一监督活动。

  今年3月以来,最高检成立了领导小组,侦查监督厅派员走访了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建立了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挂牌督办了第一批28起制售伪劣食品案件;将3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转相关省级检察院督办。为确保挂牌督办案件取得实效,侦查监督厅还拟定了挂牌督办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审查逮捕指引,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提供指导。

  黄河透露,截至目前,最高检挂牌督办的28起涉嫌制售伪劣食品案件中,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已取得明显进展,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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