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时间:2015-07-08  作者:王治国 戴佳 刘晓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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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昆明7月7日电(记者王治国 戴佳 通讯员刘晓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强调,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曹建明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有的矛盾和问题以不同的方式传导到司法领域。下半年,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严肃查办危害重大改革举措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的职务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

  曹建明强调,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大,越要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把握办案时机和方式方法,做到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要更加注重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特别是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近日,最高检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对突出办案重点、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办案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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