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风采]平淡中见精彩
时间:2015-06-25  作者:王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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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喆出庭支持公诉,正在宣读起诉书。

  2015年6月2日,郭平诈骗案被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教育培训处评选为“十佳公诉实训案例”,并将出庭笔记印发至各基层院学习。

  被告人郭平,男,1963年4月生,2010年8月至2013年3月期间,被告人郭平谎称自己的“磁县新市场羊毛衫专卖”门市需要周转资金,以给付高息为诱饵,先后14次骗取被害人索某人民币共计103.3万元,并全部用于赌博和购买彩票。

  2015年2月6日,磁县法院公开审理郭平诈骗案,磁县检察院公诉科王哲出庭支持公诉。“我承认借索某的钱了,但那不是诈骗,只是借钱而已,我们是老相识了,索某还押着我两个房产证呢。”法庭上,公诉人王哲宣读完起诉书,郭平就急切地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郭平,你第一次借索某的钱是在什么时候?一共借了多少次?借钱的理由是什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两次的补侦,王哲早已将郭平的犯罪事实查得一清二楚。

  “想不起来了,时间太长了。”“索某提供的借条一共有14张,证明你于2010年8月1日写了第一张借条,2013年3月19日写了最后一张借条。并且每张借条上都写着羊毛衫门市资金周转紧张的理由,且盖有门市的印章。”

  “那就是吧,你看你都说是借条了,那就是借钱,不是诈骗,只是我现在还不起钱而已。”郭平听到借条就更来劲了。

  “你借钱的用途是什么?”“我做生意了,就是用于磁县新市场羊毛衫专卖门市的周转资金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经营位于新市场三街一号的磁县新市场羊毛衫专卖门市?案发前由谁在经营?”

  “我2008年开始经营的,现在还一直是由我儿子在经营着呢。”

  “磁县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上显示你于2008年9月24日核准登记,2011年11月29日注销;租房协议和证人证言证明你于2009年3月2日已将新市场三街一号的门市租与邢某,从2009年3月至今一直由邢某在经营童装,这你怎么解释?”

  郭平开始有些慌乱,稍许,他故作镇定地说:“我要不说门市需要周转资金,索某就不会借给我钱,我只是找了个更好的理由借钱而已。”

  “也就是你承认你向被害人虚构了你门市资金周转紧张的事实,隐瞒了门市已出租和营业证已注销的真相,对吗?”

  “随你怎么说吧,我再说一遍,我只是借钱而已。”

  “你从索某处借的100多万元都干什么用了?”

  “没干什么,就是花了。”“怎么花了,说清楚点。”

  “日常生活中吃喝花了。”郭平的声音明显比庭审开始时弱了很多。

  “你平时买彩票、赌博吗?”“偶尔买吧,2010年以前买得多,也偶尔去玩赌博机,之后就不咋买了。”郭平已经开始在时间上回避他拿被害人的钱买彩票和赌博的事实了。

  “证人郭某、尚某和王某,也就是彩票站和游戏厅老板的证言中证实你在2010年到2013年期间曾大量地买彩票和玩赌博机。”

  “啊?他们这都说了?”很快,他试图转移话题,“我借索某的钱时给了他两个房产证作抵押呢,要是诈骗的话我给他房产证做什么?”

  “被害人索某承认他押了你两个房产证,但你要清楚一点,你在2012年1月16日所写的借条上载明以磁县新市场三街一号的房产证作抵押,但事实上你当时并没有用三街一号的房产证作抵押,你告诉被害人说这个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所以你给了被害人另外两个老城区的房产证,且它们的所有权人是你父亲而不是你。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转让证明你于2012年11月20日将磁县新市场三街一号的房子出售给了牛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这更加证明你欺骗了被害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郭平哑口无言,手开始哆嗦着攥衣角,并慢慢地低下了头。

  “我认罪,都是赌博和买彩票让我越陷越深,总想着能一夜暴富,老了却落了这样的下场……”

  2015年2月12日,郭平因犯诈骗罪被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公诉人简介

  王喆,女,1986年出生,河北省磁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先后在政治处、公诉部门工作,多次被评为“学习型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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