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
时间:2015-06-21  作者:郑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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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进行深刻阐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检察机关是法治实施和法律监督的重要主体,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公正司法的实践者和维护者、严格执法的促进者、全民守法的推动者、科学立法的参与者。

  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关键是方向是否正确。具体讲,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和落实好党的领导。一是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对依法治国负有领导责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坚强保证。落实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样才能体现党的宗旨,从根本上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执政目标。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二是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党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同时,检察机关在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同时应当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处理好依法办事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讲究司法策略,把握办案时机,坚决防止机械司法,特别是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慎重使用强制性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服务大局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坚决防止脱离检察职能搞“法外服务”。

  始终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利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加强司法为民工作。强化民生检察工作,更加主动地做好检察环节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要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的犯罪,坚决查办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针对一些公职人员在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发放管理等环节虚报冒领等行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省委专门听取汇报并列入全省涉农维稳“三大专项”整治活动之一。积极搭建务实管用的服务群众平台。服务群众必须实实在在有抓手、有内容,才能避免一阵风、走过场。从去年开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受到群众普遍欢迎。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广东省检察机关自2008年开始在全省推进阳光检务,该经验做法由最高检在全国推广。今后将推动阳光检务的转型升级,进一步落实好检察文书说理、公开审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制度,推动阳光检务向办案信息和结果公开延伸。

  始终把正确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始终把司法办案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形成以办案数量为基础、质量为生命线、效率为保障、效果为根本、安全为前提的导向。既要主动出击、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又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认真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坚决防止出现重大办案安全事故。坚持把规范司法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办案各方面严格落实法律要求,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认真贯彻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召开了律师界代表和司法机关代表两场座谈会,专门听取意见建议,注重从具体案件入手查摆司法不规范行为。积极适应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把重证据的要求贯彻司法办案始终,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用证据说话,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不搞非法证据、虚假证据,确保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的办案标准符合法定定案标准。

  始终把敢于纠错、规范监督作为核心任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主业意识,把监督作为立身之本、职责所在,真正做到敢于纠错、敢于监督。同时,务求监督质量和实效,绝不允许“凑数”和搞“花架子”,突出考核监督质量和效果,实现监督的价值取向。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连续在全省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通过督导、考核等方式务求监督质量和实效,诉讼监督工作有了较大提升,包括监督纠正了马乐案、徐辉案、“以房抵债”虚假诉讼案,树立了法律监督威信。强化创新意识,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法律监督新途径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新型诉讼监督模式,开发了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监督、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监督等四大信息化监督平台,将繁杂分散的监督工作规范化,监督效果得到显著提升。针对公安警力下沉、办案模式改变带来的执法不规范现象增多的情况,注重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平台作用,强化对公安派出所的刑事执法监督。强化规范意识,提升法律监督效果。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方法,明确监督效力,保障执法司法机关依法支持监督。

  秉承“改革推到深处关键就是执行”的政治定力,用硬招实招推进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观点的影响和干扰,绝不在涉及司法改革的重大问题上犯颠覆性的错误。统筹好上级要求和基层创新之间的关系,克服改革盲动和乱动,改革方案逐级报告批准后方可施行。切实增强改革凝聚力。本轮改革特别是四项司法改革试点涉及全体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需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凝聚改革共识,不断完善落地方案和配套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积极稳妥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广东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实施了主任检察官选任办法、检察官权责划分等20多份改革配套文件,确定了全省检察官员额配置意见。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在全省全面铺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将采用考试加考核的方式确定入额人选,凡是进入检察官员额的,都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此外,统筹抓好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重点改革试点任务,提升司法公信力。

  始终把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把理想信念牢固立起来。把坚定检察人员理想信念作为补“钙”强基、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在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事关发展全局等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努力把能力建设标准牢固立起来。建立检察人员绩效和能力考核评价体系,深化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激励检察人员进一步提升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价值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纠纷等能力。努力把良好司法作风牢固立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检、广东省有关规定,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等规定的落实。时刻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自身腐败问题。

  (作者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晏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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