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公诉部门紧紧围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
时间:2015-06-14  作者:李轩甫 张映忠 唐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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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张映忠 唐锐)“干警出庭时的不规范行为少了,法律文书漏项或者延迟填写现象也少了。”近日,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劲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公诉部门主动完善制度建设,整改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该院公诉部门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了《公诉部门案件办理内部监督规定》,规范公诉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以往公诉干警对于什么案件要汇报请示主要凭主观判断,汇报的流程是临时请示部门负责人后就召集部门干警临时开会讨论,有些案件由于案情复杂、证据盘根错节,很多参与讨论的干警听完承办人短暂的汇报都是一头雾水,随之人云亦云。该规定出台后,对于需要汇报案件的种类和流程都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对于要部门讨论或者拟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在讨论前一周将审查报告发送到每个讨论者的手上,很好地解决了从前的难题。

  同时,该院公诉部门针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提出的5个方面18个问题进行自查,从规范公诉环节释法说理工作、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和规范办案流程操作等方面下功夫。

  今年1月以来,通过上述举措,该院公诉部门办理案件中法律文书漏项或者延迟填写现象已降低为零,每起案件平均讨论时间也从1个小时减少到36分钟,高效规范的公诉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原标题:案件请示汇报随意性少了 海南三亚:公诉部门紧紧围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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