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城区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5-05-13  作者:张都锁 宋阿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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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检察院今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国字号荣誉背后,蕴藏着该院干警付出的艰辛和努力。

  文明理念从内心做起

  多年来,长治市城区检察院将提升文明素质、加强文明司法、传扬文明风尚列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中心内容,通过搭建职业道德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宣传教育与监督评价四个平台,着力强化文明积淀要从自身做起的理念,实现了“政治建检、文化兴检、素质强检”的战略发展目标。

  3月16日,轮到城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强推荐警句格言了。一上班,他在小黑板上写道:“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然后把小黑板放到院办公楼大厅内,展示一周。此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干警已轮流推荐40余条警句格言。

  每周一次的理论学习、一次文化沙龙等活动,更营造出该院学习知识、积淀文明、提升素质的氛围。“修养、责任、践行”的院训,“纪律似钢铁,责任重泰山,安全系于天,规矩成方圆”的办案方针,也在这些持之以恒的活动中渐渐沉淀、提炼出来。该院先后获得“山西省组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

  文明司法从我做起

  “脱下检察制服,我们也是一名普通群众,因此要时刻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公正司法、文明办案。”长治市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荣向欣经常向干警强调这句话。2012年秋,荣向欣接待了一名85岁的离休干部,对方要举报一个受贿线索。荣向欣耐心地听他叙述事情原委,做好记录。最后,荣向欣把老人搀扶到楼下,送上一辆出租车。

  后经初查,被举报人不构成犯罪。荣向欣带着办案人员跑到老人家里,详细向老人解释不立案的缘由。老人听了不住点头:“想不到检察干警工作作风这么踏实,我信任你们。”

  去年,长治市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小父母离异,一直跟着母亲生活。母亲生意忙,刘某从小缺少家庭温暖,对母亲充满仇恨,便采用盗窃犯罪的极端方式报复母亲。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通过做工作,消除了母女间的心理隔阂。

  文明传播从细节做起

  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长治市城区检察院还创造性地开展“周末审查”活动。去年,该院办理了一起学生故意伤害案,1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高三学生,面临高考。为保证未成年人的上课时间、法定代理人的上班时间,办案检察官将讯问时间安排在双休日,且到该校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结合各界意见,该院依法对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3名犯罪情节较重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周末审查”活动,既严格执行了法律规定,又方便了群众。

  每年春节前夕,长治市城区检察院干警杨云彬都利用双休日去广场为群众义务写春联,内容都是反腐倡廉等。事虽小,但对文明的传播不可小视。另外,该院还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大手拉小手·关爱农民工子女”“送法进校园”等3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该院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通过腾讯、新浪微博和新浪、新华博客等,及时发布本院工作动态,宣传该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展示检察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文明形象和风采。

  “文明传播永远在路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建斌说,“只有一点一滴的文明积淀,才能垒起文明社会的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检察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应该甘当社会主义文明的传播者,当好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原标题:文明使者: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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