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宁:检察长出庭公诉成常态
时间:2015-04-21  作者:欧阳晶 袁相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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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袁相峰)端庄的举手投足、专业的法言法语。近日,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熊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在此次开庭中,该院检察长向正荣担任了公诉人,为旁听的该院干警和公安人员,现场演绎了检察长的“公诉范儿”。

  经查,2014年12月,熊某先后两次将2.2克冰毒,以每克200元的价格分别卖给朱某和石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缴获冰毒9.62克。

  开庭之后,向正荣宣读了起诉书,依次出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并向法庭做了简要说明。

  法庭辩论阶段,向正荣结合法庭调查的情况,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了熊某的犯罪事实,并依法提出了对熊某定罪、量刑的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立功表现以及社会危险性等辩护观点,向正荣有理有据地逐项进行了辩论。最后,被告人熊某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整个庭审持续了80多分钟。

  “司法办案要兼顾实体与程序,对每一份证据的收集,都要做到手到心到。”“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是手把手传授经验的好方法!”旁听干警深有感触地说。

  该院将检察长出庭公诉作为今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规定检察长年内至少应出庭公诉2起案件,主管副检察长至少应出庭公诉4起案件,对该院干警提升业务素能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原标题:检察长的“公诉范儿” 江西武宁:检察长出庭公诉成常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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