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前九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三万五千余件
时间:2014-11-02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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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

前九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三万五千余件

  ◎抓获潜逃境内外贪贿犯罪嫌疑人502名

  ◎立查国家发改委腐败窝案11案11人

  ◎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994人

  ◎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055件被采纳7128件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戴佳)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检察机关今年已立案查办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11案11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呈现规模上升、重点突出、效果增强的良好态势。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5件35633人,法院已作出判决13437人,其中有罪判决13414人,有罪判决率为99.8%。部署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行贿犯罪5684件6500人,同比分别上升38.7%和35.1%。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坚持境内、境外追逃追赃一起抓,共抓获潜逃境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02名。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文生介绍,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严肃查办发生在各领域、各环节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件数、人数和查办大案要案数量同比均上升。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386件1210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898件,同比分别上升2.8%、5.0%和5.7%,查处地厅级干部47名。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524件913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12.57亿元。介入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共立案查办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22件739人。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介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围绕法治中国建设,积极推进制度预防的法治化。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把预防建议上升为地方法规,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体现在预防工作中。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各级检察机关共制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其他预防报告7378件,通过预防报告推动建立制度3212件,在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055件,有7128件被采纳,推动建立制度3724件,有力消除了犯罪隐患。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徐进辉透露,今年以来,反贪总局直接组织指挥北京、河北、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其中,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新能源司司长、核电司司长、电力司副司长、煤炭司副司长、价格司原司长、现任司长、副司长、副巡视员,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

  徐进辉分析说,从办案情况看,国家发改委腐败窝案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四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徐进辉另外透露,今年5月,根据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的移送,最高检将审计署审计发现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指定吉林省检察院查办。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现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2013年10月,根据最高检的决定,浙江省检察院对浙江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褚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一案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中。经侦查查明,1998年至2013年间,褚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上述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且本人在案发期间先后采取行贿、销毁证据等非法手段阻碍、对抗调查和侦查,社会影响恶劣。

  李文生在回答检察机关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的有关情况时介绍说,对于生态环境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案必办。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已达994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并且收受巨额贿赂,为西江流域盗采河砂团伙充当“保护伞”,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和周边生态环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赵庆利,长期放任200多家没有环评手续的橡胶企业违法排放硫化废气,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社会影响恶劣,最终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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