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保障]四川成都:让法律监督“驶上”高速路
时间:2014-09-29  作者:傅鉴 曾晶菁 贺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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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傅鉴 通讯员曾晶菁 贺薇)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正式启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以后,继续迈出改革创新的脚步,今年以来,陆续开发出侦查监督信息平台、审判监督信息平台,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倒逼内部规范办案的“利器”

  距四川省某监管总队原政委王某涉嫌受贿被执行逮捕已有40天了。日前,成都市检察院案管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管,发现了王某受贿案涉案财物办理上的一个瑕疵:反贪部门在办理该案时,按规定开具了《扣押决定书》,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库手续。随后,涉案财物管理员督促反贪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尽快将应当扣押的财物入库。反贪部门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将上述财物中与此案无关的返还给了当事人家属。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成都市检察院案管办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管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案件管理质量和水平。除了依托该系统提高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外,还自主研发“案件超期预警公示”软件,全面规范执法办案。

  给律师的公开“便利”

  8月6日,成都市检察院迎来了第一个申领电子卷宗数据光盘的律师。作为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的辩护人,律师蔡勇当天已做好复印卷宗和拍照阅卷的准备,在得知可申请电子卷宗数据光盘后,他递交了两份书面材料:电子卷宗数据光盘申请表和电子卷宗使用保密承诺书。

  自今年7月21日起,成都市检察机关开始有序推进卷宗数字化工作,对自侦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卷宗材料实现数字化。律师可直接现场阅卷、打印卷宗或拷贝电子卷宗数据光盘。同时,律师执业证号也将作为水印出现在电子卷宗里,防止卷宗外传。截至7月底,该院已扫描、制作、上传三类案件187件900余卷。

  律师们获得的“便利”还不止这一点。8月8日起,成都市检察院率先试点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依托该系统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专设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平台,律师可直接预约申请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盯紧侦查和审判环节的“眼睛”

  今年5月起,成都市检察院以开发运用侦查活动监督信息化平台为抓手,建立了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该平台将侦查活动监督事项分解为逮捕、讯问、搜查、鉴定、辨认、书证等33大类近300个监督项目,全面涵盖了各个侦查活动监督点。

  该院侦监一处检察官小赵为记者演示了某公安分局提请批捕的一起涉嫌贩毒、制毒案件。借助嵌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侦查活动监督信息平台,承办人通过审查,发现该公安分局的鉴定检材没有提取笔录,且制毒现场、涉案物品未在现场称量。依据监督点的“指引”,承办人找出了该公安分局涉嫌违规的具体事项,并据此向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

  “将使用平台进行监督作为办理审查批捕案件的必经环节,办案人员一边办案、一边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小赵说,每个监督事项后面都显示了一定的分值和相关法条,违法行为越严重,相对应的监督项分值就越高,办案人员的总分值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以此激励检察干警监督的积极性。截至8月中旬,成都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应用平台共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24份。

  针对审判环节不规范行为的信息化监督也“应运而生”。今年4月15日,成都市检察院与成都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加强了双方间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在此基础上,成都市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起审判监督平台,并于6月26日起在全市检察机关试运行。该平台规划了审判监督和类案监督两大模块,“根据法院提供的受、立案时间,检察机关可将备受关注的超期审理等问题纳入监督事项。”另一方面,根据类案监督提供的20类罪名“参数”,可发现“同案不同判”情况,为强化监督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原标题:让法律监督“驶上”高速路 成都: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改革创新收奇效)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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