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14-09-18  作者:倪建军 王艳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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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西安9月17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王艳萍)记者今天从陕西省检察院了解到,自今年3月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已对现仍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下称“三类罪犯”)中的108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了重新体检,对经医院诊断并经法医审核后认定“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40名罪犯已监督收监,其中包括5名原为厅局级的罪犯和8名原为县处级的罪犯。 

  在专项检察活动中,陕西省检察机关在全面查清该省“三类罪犯”人员底数的基础上,通过逐人建档、逐案调卷审查、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逐人见面并重新体检等方式,积极发现全省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并注重排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严密组织涉渎案件线索的查处。 

  该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此项专项检察活动中,特别注重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对于核查所发现的相关司法机关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该省检察机关通过口头指出、书面纠正以及发出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迅速纠正违法、促进规范执法。

  (原标题:监督收监40名罪犯 严查违法减刑假释背后渎职犯罪 陕西:专项检察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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