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行为
时间:2014-08-26  作者:孙春英 万学忠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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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记者孙春英 万学忠)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与案例研讨会上表示,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严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介绍,近几年来,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在地沟油、毒豆芽和铬超标胶囊等事件中,检察机关严厉查处有关监管人员渎职犯罪。在检察机关开展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以及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也一直把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渎职犯罪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从近年来查处的相关案件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涉及罪名较多,除食品监管渎职罪外,依据不同的犯罪主体和行为、结果,还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这名负责人说,从发案部门和发案环节看,涉及面也较广,工商、质检、畜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问题都有涉及。此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与贿赂等经济犯罪相互交织问题也日益突出。

  这名负责人表示,最高检要求各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区分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切实突出执法办案效果,注意向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或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原标题:检察机关严惩食药领域渎职犯罪行为 食药监管渎职日益交织贿赂犯罪)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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