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专项预防增强公务人员"两个意识"
时间:2014-06-05  作者:郭清君 周泽春 漆青梦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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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漆青梦)“只要不为己,咋干都可以”、“只要促发展,法规可违反”……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针对部分公务人员的这些错误思想,一场以增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为主题的专项预防工作即将在该省铺开。

  去年以来,湖北省委对该省政法机关提出了建设性执法司法、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的要求,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相继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今年5月,湖北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加强公务人员“两个意识”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通过积极发挥预防职能,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等活动,促进公务人员增强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

  据悉,在“两个意识”警示教育工作中,检察机关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警示公务人员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彻底摈除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二是教育公务人员树立法定程序不可违反的观念;三是帮助公务人员正确区分改革发展、招商引资、实行优惠政策中出现的失误、偏差与违反法定程序、突破法律底线、构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犯罪的界限;四是引导公务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采取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

  该省检察机关将典型案例分类整理,与行业、系统、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应配套。同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上警示教育课、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扩大影响力,并综合运用犯罪分析、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等工作成果,撰写预防年度报告、提出检察建议、组织举报宣传等,延伸警示教育实效。

  (原标题:湖北:专项预防增强公务人员“两个意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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