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重点
时间:2014-05-25  作者:王治国 卢志坚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王治国 卢志坚)5月21日,江苏检察网、江苏检察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官方微信发布江苏省检察院对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国内主流网络媒体纷纷转载。5月22日,网络名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案刚被提起公诉,江苏检察网、江苏检察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官方微信就及时予以公布,各大网站迅速转载。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院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自身公正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江苏省检察院出台开展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等规范性文件,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批捕、不起诉或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去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公开审查案件541件,其中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271件,逮捕、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230件,刑事申诉和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听证40件。各级院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听庭评议,共组织代表委员听庭评议案件175次。

  案件信息公开是江苏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去年12月,江苏省检察院出台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在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等4个基层院开展试点工作,确定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5大类8种终结性法律文书必须公开。目前,试点院已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83份。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5月5日,江苏省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江苏检察机关还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拓展检务公开方式。目前,全省三级院共开通117个门户网站、138个官方微博、30个官方微信公众号、16份手机报,每天发布数千条检察信息,有力地提升了检务公开的效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