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剑指执法司法腐败
时间:2014-04-28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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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区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专题推进三个专项工作,剑锋直指执法司法腐败。

  据介绍,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组织开展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对自治区各盟市地区两级检察院2009年至2013年所办理的职务犯罪不起诉及一、二审法院生效判决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案件进行集中排查;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近5年来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内部监督制约工作中发现和暴露出的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等违纪违法行为,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从严清理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原标题:向“人情案”“关系案”说不 内蒙古:“三个专项”剑指执法司法腐败)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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