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部署开展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
时间:2014-04-11  作者:徐日丹 白兵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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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徐日丹 通讯员白兵利)记者今日采访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练兵活动中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训练组织、优化训练方式、完善训练制度,推动司法警察训练工作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发展。

  高检院政治部警务部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具有武装性质和拥有特殊强制手段的执法力量,处在参与执法办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办案安全的第一线,其专门性质和特殊职责决定了在建设过硬队伍上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自2008年开展争创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以来,司法警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警力不足、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等“硬实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此次大练兵活动着眼于向训练要战斗力,通过提升司法警察“软实力”,补足“硬实力”的短板。

  根据高检院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大练兵活动把全员参与作为基本原则,练兵课目以司法警察应知必会的“基本功”为重点,旨在促使司法警察掌握高检院2013年7月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基础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等内容。为统一标准、便于教学,高检院还专门编写了《司法警察开展大练兵活动基础理论知识题库》、《司法警察常用法规文件汇编》、《擒敌技术、防暴队形教学示范片》等配套资料供各地学习参考。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各级检察机关相继通过转发文件、召开会议、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大练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河南、安徽、云南等省级检察院法警总队积极为基层院培养“训练教员”,确保大练兵活动组训有骨干、考核有裁判。北京、贵州、福建、浙江等省市检察院法警总队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坚持“一队一案”,大大增强了练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原标题:高检院部署开展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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