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待
时间:2014-03-26  作者:郭清君 邓七一 罗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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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邓七一 罗云)记者日前从湖北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律师协会已先后派20名从业律师轮流参与该省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工作。该做法始于2013年底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制定的《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2013年11月,湖北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努力构建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察官和律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理解、沟通协商,相互监督、规范透明的新型检律关系。作为该指导意见的落实之举,湖北省检察院与该省司法厅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引入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化解涉检信访矛盾。

  根据该项制度,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接待的主要职责有:解答信访群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省检察院控申处及相关业务部门对信访群众的诉求进行分析研究,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信访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协助做好对上访群众的释法说理、息诉息访工作;必要时担任公开听证案件的听证员,对案件发表法律处理意见等。该项制度还规定了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接待的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并明确规定将律师接待工作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内容。

  目前,湖北省检察院已设立了“律师接待室”,该院控申处印制了律师接访日志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年度值班安排表,公布了接访律师的联络方式。

  (原标题:构建规范透明新型检律关系 湖北:律师参与涉检信访制度化)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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