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检察院公开第一批法律文书
时间:2014-01-30  作者:傅鉴 倪承英 徐辰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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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傅鉴 通讯员倪承英 徐辰珺)“本院认为,被告人涂念文出售伪造的货币、被告人周壮彩购买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1月28日16时,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的门户网站对涂念文、周壮彩涉嫌出售、购买假币一案的起诉书进行了公开。这是该院在网站上公开的第一批法律文书之一。 

  成都市检察院日前在其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法律文书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第一批法律文书,供社会公众自由访问、免费查询。目前,已公开了19份法律文书。 

  首批公开的法律文书涵盖了公诉、民行和侦查业务相关文书,公开内容包括文书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主要诉讼经过、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等信息。为贯彻落实保障人权的要求,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均隐去了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下一步,成都市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察文书网上公开制度,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诉讼程序终结性的法律文书都将适时在网上公布,并重点公布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具有普遍性示范作用和教育意义、涉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适用等法律文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牛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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