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检察文学笔会:观众需要检察官的正义形象
时间:2014-01-03  作者:贾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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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一级编剧陆天明(右)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副厅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左)在笔会现场。

  王海泉/摄影 

  2013年12月28日,年末岁尾,由检察日报社、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广西检察文学艺术联合会联合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检察院、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联合承办的第十四届全国检察文学笔会暨检察题材影视剧本征集活动启动仪式上,一份惊喜拉开了研讨的序幕,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为本次笔会特别发来了祝贺信。 

  20年前莫言创作小说《红树林》后被改编为电视剧,作品以渔家女珍珠的经历为主线,刻画了金大川、林岚、检察官马叔等人物形象。这部剧也成为了国内为数不多的描写检察官工作生活的剧作之一。而如何才能创作出好的检察题材影视作品?如何塑造出生动的检察官形象,与会的专家学者与检察官们献计献策。

  故事的灵魂就是人物

  国家一级编剧陆天明曾经创作过《苍天在上》、《大雪无痕》等多部优秀的反腐大戏,深受观众喜爱。近两年,他承担着为北京市广电局审读剧本、片子的工作。在每年近两百部的作品里,陆天明认为真正的好作品可谓凤毛麟角。这些作品的作者大都是业余创作,但他认为“业余”应当是创作的优势而非失败的原因。但“为什么明明很有生活,明明在火热生活的第一线,为什么创作出的东西总是不满意呢”?陆天明发出强力的一问。 

  曾经创作《你是我的兄弟》、《无法证明》等剧本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朱晓华说出了一个大家公认的创作真理,“一个故事的灵魂就是人物,人物立不住这个故事势必就是苍白的。” 

  陆天明回应说,创作的关键之一就是要设置好人物关系,“很多剧本看不下去,因为虽然案例和事件都是新的,但人物关系往往都是雷同的。”而对于剧本来说非常重要的就是提供人物和人物关系,“因为所有的事件、主题和立意,都应该在人物关系中展开,在人物关系的展开中间形成事件和矛盾冲突,在冲突中间表达立意,而不是先把立意摆在那里。立意不可能每个都非常新,真理只有那么多,难做的就是要找到独特内容。” 

  电视剧《苍天在上》播出时收视率是39%,但陆天明并没有趁热打铁写续集。对此,他的解释是:“再写反腐败,我对反腐败有新的认识吗?有新的看法吗?我觉得我没有,我写出来一定是重复自己。”五年后,陆天明的《大雪无痕》和观众见面了,这一次剧中的主人公周密展现出了和《苍天在上》中田副省长和田家老二截然不同的特质。周密不再是一个天生的坏人,他从一个有理想的政治家走向了人民的反面,观众不得不反思到底是人的错还是环境使然?而这一震撼,也正是陆天明认为一部剧所要追求的。

  要拿出钢铁一般的作品 

  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像《苍天在上》、《大雪无痕》这样的扛鼎之作近些年已经不多见了,就检察题材的影视剧创作而言,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没有大的突破。江西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政治工作综合处处长、检察日报驻江西记者站站长周文英曾创作了《你在我的瞳孔里》、《南方的诉说》等多部话剧,由她编写的电影《危局始末》将于本月在央视播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家玉的电影剧本《青春检察官》也正在紧锣密鼓的筹拍中。作为一线的检察官,可以接触到大量的司法案例,与会检察官共同的问题之一便是:检察官如何才能将各种各样的案件资源化为创作力呢? 

  陆天明表示:“仅有案例是不行的。我们掌握生活素材是一回事,进入创作状态就是另外一回事。一定要问自己,现在对于要写的东西,有独特的认识没有,要表达的东西是不是别人没有表达过的。还要问自己,笔下的主人公是不是别人没写过的。因为同一题材很多人在写,往往落在同一个套子里。很多剧本看不下去,往往是换汤不换药,只有新案子没有新故事。” 

  中国电影文学会会长王兴东在会上说:“艺术有三个标准,第一个就是真情实感,第二个是从事别人没有涉猎过的领域,第三个是形式和内容最完美的结合。” 

  “我们现在的创作尤其是体制内作者的作品主题先行非常厉害。因为要宣传,要歌颂或者鞭挞,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就很套路化。”检察日报社驻湖北省武汉记者站站长花耀兰对此深有体会。很多人觉得长期从事检察宣传工作,自己越来越会“夸奖或表扬”,而失去了创作的后续能力。 

  对此,著名媒体人、文化学者张国祯承认检察题材有自己的优势,同时也有自己的限制,“作为作者不能完全受这个限制,要把思路展开。光靠案例本身创作剧本是不够的,要对人物有感受。现在检察题材的创作要强调对人性的内涵做深层的探讨。人性的深层是丰富的,多层内涵的,不要总是从检察院的角度来看问题,要把自己放在普通人的角度,检察官也是在这个社会中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人。多听听一般人的反映,不要只从案例的角度走。关键是要写出人物的厚度和深度,这是最有价值的。” 

  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常务理事汪海林强调,艺术家要关注法律背后人性的层面,“法律的栅栏可以越建越密,但艺术家要注意的是人的自觉意志。在一个处于巨变之中的社会,我们现在好多作品把人性抽象化,我个人不认同。从法律精神来讲,应该有法律职业精神。将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与自然法则统一起来。在多元价值观的情况下,我们创作的作品,更多地问问自己,我们要留给我们的后代一个什么样的作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孙晋已出版文集《路过》、《警察轶事》,这次参会也带来了自己的作品。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戴俊卿作为《打狗棍》的编剧之一已为很多观众熟识。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董新建先后出版长篇小说六十万字,她的小说《生死一线间》已制作成电视连续剧,小说《魔方》正在改编中,第三部小说《悬崖边》即将出版。 

  陆天明认为参会的许多检察官已经是社会意义上的成功者,但要拿出钢铁一般的作品,一定要突破自我,“只看到自己是中国的作家,只是检察系统的作家是不行的,因为文艺作品是人类的东西。写人物和人物关系的关键词就是‘极致’,要走极端。要写出独到的认识,还要符合人民的利益。” 

  人性人情不是哭哭啼啼

  “看一个国家,不是看他的国旗颜色也不是看他首都的繁华,而是看他的法治发展程度。检察官是维护法律的中流砥柱,所以,检察官形象塑造的好坏非常重要。”王兴东说,“观众需要检察官的正义形象。” 

  陆天明强调,不写人性和人情的剧没法看,不同的人物在不同的环境成长,肯定有不同的样子,要有不同的人情,不同的活法,但“只要有人性人情就一律哭哭啼啼缠缠绵绵吗”? 

  陆天明举例说:“我曾去深圳给中学生讲课,有学生问我们很多文艺作品一写干警就是不能带着孩子逛公园、不顾家、不顾妻子,看着让人觉得很反感。我们不要提倡带病工作,为什么一定要倒下才是英雄呢?但我们也要承认这是实际情况。我给住校的学生举例,如果有一天晚上你发高烧了,负责你们生活的老师是回去照顾他的家呢?还是照顾你?那个时候他无法照顾家里,是不是人情呢?所以,顾不到家是一种正常的现象,现在我们不敢真实地写这种现象。怎么写人性是有区别的,就看你能不能在这点下功夫。” 

  “主题先行,往往会造成人物脸谱化,情节套路化。尤其是业余作者创作的时候就陷入这样的套路,很难完成人们喜欢看的作品。”最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副厅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感慨国内检察影视作品创作的单薄,“检察题材影视作品在门类上还可以拓宽,可惜有些题材被闲置了,比如当年的宋教仁案件,是由上海地方检察厅厅长主导侦查,事件本身就有丰富的戏剧冲突。像《投名状》是由清末张汶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一案改编,被拍成武打戏而忽视了背后的司法审判。” 

  王兴东坚持认为创作出的人物一定要传达出正能量,“岳母只给岳飞一个人刺上‘精忠报国’,岳飞却带起了千军万马。一个好的作品哪怕影响一个人,影响一个人的正义感,对社会也有积极作用。而一个庸俗的、低俗的片子,就算有再多人看,也不能做。” 

  检察官形象应体现法治的力量 

  2013年影片《全民目击》取得了不错的票房收入,张建伟一方面肯定了故事的结构以及编剧的用心,同时也指出剧中诸多细节经不起法律上的推敲,“以专业的眼光看,漏洞百出”。再看新上映的《私人定制》恶评如潮却票房飘红,说明“导演拍摄的时候缺乏对艺术的真诚,只有我们对文学创作态度更认真一点,我们才能有更好的作品”。 

  张建伟分享了一些国外法制题材影视作品,认为这些作品出彩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中西方法庭诉讼对抗机制的不同,“英美法系法庭上的攻防非常精彩,把这样的一种状态描摹出来很动人。”比如,澳大利亚电影《驯马人莫兰特》中证人交叉询问的机制,给予了主人公——一个没有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很大的施展空间,继而使得案件发生逆转,“而我们现行的诉讼规则使得我们不能从中引发戏剧化冲突。编剧搞创作难以获得现实资源。” 

  张建伟认为影视剧的另一个看点在于“悬念”本身。西方司法剧中,陪审团以法庭事实为判断而不考虑司法理性,使得案件充满了“罪”与“非罪”的可能性,在宣判之前悬念永远存在,是观众最大的牵挂。而在无罪判决率仅为0.05%的日本,没有悬疑如何吸引观众?张建伟举例影片《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主人公早上乘地铁去求职,下车时被指控猥亵少女。影片全程展示日本司法从侦查到起诉,以及十几次开庭的整个过程,用冷静的纪录片的风格展现日本诉讼当中的各种问题,包括律师劝当事人认罪的情节,俨然一部“日本现代刑事诉讼法的教科书”。 

  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国内也曾经做过这样的尝试,但不多久拍摄即被叫停。到了2004年,“涉案剧不得在全国电视台晚间黄金时间播出”的禁令出台,只要是属于涉案反腐题材,都在约束范围内。尽管禁令是作为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净化工程”的一部分,但客观上使得不少影视剧作者难免怀有“以后我们就不创作严肃作品,就创作那些观众喜闻乐见,但没有多少内涵的东西”的心态,致使涉案剧锐减,娱乐节目蜂拥而上,荧屏上“雷片云集”。 

  汪海林认为当前对影视作品播出时段的限制使得一部好的严肃题材难以找到投资、也鲜有明星大腕感兴趣,从而陷入了一个没钱没人没好片的恶性循环。2013年下半年,广电总局先后推出加强版限娱令,限制黄金时间的娱乐类节目,对于限娱之后的空白如何填补?不少人在观望中希冀这将会成为法治反腐题材影视剧一个新的发展契机。对检察题材影视作品的未来,王兴东希望作者们内心要有更高的追求:“创新是我们的血液,正义是我们的动力,勇气是我们的能量,使命是我们的责任。一个好的检察官形象应体现法治的力量。” 

  (录音整理李红笛 齐梦晗)

  (原标题:观众需要检察官的正义形象——第十四届全国检察文学笔会侧记)

[责任编辑: 牛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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